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孙子是第几位继承人?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孙子是第几位继承人?
  
  一、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孙子是第几位继承人?
  
  1、实际区分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之后,可以发现其实孙子并不在这二者之列,也就意味着孙子既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孙子的父母去世的话,那么有可能孙子为进行代为继承。
  
  2、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孙子可代为继承应由其父亲继承祖父母遗产的部分。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须注意: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法定分配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
  
  ②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
  
  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孙子不属于顺位继承人,但是在其父亲比祖父母晚离世,且离世时财产还没有开始继承,此时孙子就可以代位继承属于父亲的那部分遗产。此外,若是孙子尽到了赡养的义务,那么虽然此时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也是有遗产的继承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


·一审没有申请鉴定,二审中还可以再申请吗
      当事人在一审中不愿申请司法鉴定,未承担举证责任。二审法院可以重新确定举证期,由对方当事人申请鉴定。且申请鉴定属于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法律并......


·非法集资员工责任是怎样的
      很多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在找工作的时候,可能稀里糊涂的就进入了一家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性质的公司。比如说表面上看见为正常经营的公司,但是暗地里从事......


·中国对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国对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


·病假工资有多少2023?
      病假工资有多少病假与医疗期的问题,现在全国尚没有统一的计算规则。以上海为例,1995年原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


·一、女方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女方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女方嫁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


·法院国家赔偿自赔案件的审理期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国家自赔案件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的话也不是很明显,其实就是在权利受到损害时,当事人认为需要得到国家赔偿,而国家进行相应......


·2023取保候审一定要律师吗
      申请取保候审一定要律师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律师等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所以,不一定......


·一般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
      一般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一、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1、对象为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会危害......


·因没有工作,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由于抚养关系是由身份关系而来的权利,不以离婚为条件,解除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对于在离婚后,没哟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支......


·抵押借款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抵押借款合同书范本怎么写?您都知道对于借款尤其是大量的借款是需要一定的物品抵押才能够办理的,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很多人在借款时税将房子抵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