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再鉴定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再鉴定医疗事故的发生,人们首先想到了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当人们对医疗事故第一次鉴定不服的时候,于是会申请第二次鉴定。那么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再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规定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根据条例,当事人有权进行两次医疗事故鉴定。
   二、医疗事故在鉴定的申请程序
  1、首先对初次鉴定的医学会的鉴定提出不服。其“不服”的内容可包括对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鉴定的程序等事项;
  2、在受到鉴定结论的15日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
  3、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与第一次鉴定的鉴定书一起提交给省级医学会所在地的有关行政部门。
   三、有关医疗事故再次申请的规定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鉴定材料中的病历资料原件等退还当事人,并保留有关复印件。
  当事人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鉴定材料移送负责组织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
  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首次鉴定后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再次鉴定可以由双记当事人共同委托,也可以单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其中一方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另一方当事人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的再次申请,申请人一定要注意,再次申请有东西是与第一次不同,再次申请的部门为省级有关行政部门,再次申请依然要提交鉴定的材料且还需要将第一次鉴定的鉴定书提交。申请人必须是在表示不服第一次鉴定的情况下申请,不能随便的就申请。我们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用。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到我们平台与我们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重婚和破坏军婚的区别是什么?
      重婚和破坏军婚的区别是什么?一、重婚和破坏军婚的区别是什么?1、行为方式不尽相间。破坏军婚罪具有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两种方式;而后......


·再婚老年人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
      再婚老年人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每个子女都享有继承权。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


·人身损害赔偿法全文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法全文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烦心事,有时候身边的人可以开导你,有时可以自己消化。可在一些专业法法律知识......


·和解书调解书之间有哪些
      和解书调解书之间有哪些区别一、和解书与调解书的区别1、和解协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最高人民......


·个人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么
      个人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么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商标法》第四十条......


·不可以
      不可以,服刑均在案发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


·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现实生活当中,原告一旦提出诉讼请求,就面
      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现实生活当中,原告一旦提出诉讼请求,就面临一笔诉讼费用。当事人如果没有申请法律援助或自己进行辩护的情况下,还同样需要承担一......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分居可以导致两个人自动离婚吗
      分居可以导致两个人自动离婚吗?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离婚方式有两种: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


·司法鉴定质量评估
      司法鉴定质量评估多见于房地产相关的司法案件中,为了保障司法鉴定的公信力,需要运用科学的判定手法和法定的途径来进行的评估活动。在评定过程中需要......


·一、孩子监护人可以变更吗?
      一、孩子监护人可以变更吗?可以变更。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请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且又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起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