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样办理继承房产手续?

怎样办理继承房产手续?
  
  一、怎样办理继承房产手续?
  
  1、继承人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办理被继承人死亡证;
  
  2、到市公安局或区公安局办理继承人证明文件;
  
  3、携带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备注:在继承房屋过户手续办理中,我们需要注意,若被继承人具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时,申请房屋过户的继承人需事先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权的书面文件,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公证审核。
  
  二、房产继承的步骤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上文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在办理房屋继承过户之前,继承人需要向进行继承的公证,然后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房屋在继承时,可以不用经过遗产公证这个程序,但是此时办理继承房屋的过户后续时,是需要带着遗嘱,或者是带着能够证明与死者关系的材料,故此也是繁琐的。各位继承人在具体的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选择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生产假药直接负责人处罚标准是什么?
      生产假药直接负责人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继承人证明书格式
      由于继承问题涉及人员与被继承人关系的特殊性以及相关财产的巨大性,单以被继承人口头的财产分配很难让财产分配不发生纠纷。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


·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后
      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限高令两年会自动解除吗
      限制高消费一般不会自动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


·夫妻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买房的情形很常见,但是有时候夫妻在买房的时候签订的夫妻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可能很多人不明白,那么,到底为什么夫妻房屋买卖......


·离婚财产分割都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都包括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


·孩子七个月离婚怎么判?
      孩子七个月离婚怎么判一般归女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知识产权侵权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侵权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知识产权侵权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


·顺位抵押登记的法规有哪些?
      顺位抵押登记的法规有哪些?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


·《保险法》修改部分的内容是什么?
      《保险法》修改部分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的内容(一)删去第七十九条中的“代表机构”。(二)将第一百一十一条修改为:“保险公......


·女方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1062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出了规定,也就是双方当事人所取得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