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外地人欠钱起诉了不还怎么办?

外地人欠钱起诉了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之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债务人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欠款诉讼的注意事项:(1)注意证据的收集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诉讼时效不应忽视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此类纠纷的时效一般为2年。具体时效的起算一般以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建议债权人不要盲目起诉,应当寻找专业人士采取补救措施,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债协议等等。要是在法院判决之后对方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话,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任何人借钱不还,并且多次催交之后依旧不还钱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了。对于那些已经胜诉,但是债务人在拿到法院的判决书之后,依旧不还钱的,此时需要先判断是否是由于没钱导致的,若有钱不还,那么此外地的债务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检察院重新计算的时间是多久?
      一、检察院重新计算的时间是多久?检察院重新计算的时间是一个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果有改变管辖的、......


·做信用卡诈骗无罪辩护的方法有哪些?
      做信用卡诈骗无罪辩护的方法有哪些?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在这一过程中要做到及时还款。因为如果恶意透支的话,可能会被银行以......


·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立好的遗嘱应该由谁保管
      立好的遗嘱应该由谁保管自书遗嘱应该交给谁保管没有规定,随便你。一般都选择交给可以信赖的亲友保管,或者交由公证处托管。当然,也可以放在自己家里......


·工伤认定证明材料保密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证明材料保密的依据是什么?劳动者受伤,给劳动者作证的证人的信息一般劳动部门是保密的。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


·房产解押借条范本是怎么样的?
      房产解押借条范本是怎么样的?一、房产解押借条范本是怎么样的?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


·2018年醉驾需要找律师吗?
      2018年醉驾需要找律师吗醉驾没有必要请律师,事实清楚就是醉驾,没有造成后果最多6个月拘役。醉驾怎样处罚(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


·民事诉讼二审终审制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终审制的规定是怎样的法院在对民事诉讼案件判决之后,会经过一定的时间才会生效,在这个时间内,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欠款人失踪了怎么办?欠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还钱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但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为了躲债,却玩起了失踪。那么,如果欠款人失踪了我们究竟应该怎么......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可以缓刑么
      缓刑的适用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因此我们才会偶尔看到法官在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对罪犯同时处缓刑。那实践中,被判拘役可以缓刑么?这是很多......


·立遗嘱的形式有几种遗嘱继承
      立遗嘱的形式有几种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