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老人去世后遗产继承有时间限定吗

一、老人去世后遗产继承有时间限定吗?
  
  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定,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老人去世以后,什么时间段内分割遗产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可是遗产分割这件事情也是尽早处理比较好,而且在分割遗产之前先看一下老人生前有没有对外欠债,有欠债的先把欠的债还完了,剩下的遗产再由继承人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专利产品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专利产品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专利产品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


·一、厦门硕士醉驾怎么处罚?
      一、厦门硕士醉驾怎么处罚?厦门硕士醉驾会以危险驾驶罪处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


·朋友欠钱不还没有字据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有字据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没有字据通过提供一些证人证言,或者是请证人出庭作证来证明存在的借款事实。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责任需要承担多少?
      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责任需要承担多少?单位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离婚净身出户抚养费怎么写?
      净身出户这个词我们听过很多次。当夫妻双方因感情破碎等原因离婚时,若有一方是净身出户,这一方是否仍然需要交付抚养费?相信很多人都会对此有所疑惑......


·工伤认定单位认社保不认怎么办?
      工伤认定单位认社保不认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具有工伤认定权,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由人社局依照法律的授......


·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哪些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


·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肯定是需要履行的,如果不履行的话,那么对方当事人肯定会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当然我们国......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是哪些?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是哪些?当前医患纠纷在医疗损害责任赔偿案件中常有发生,有些患者稍不满意就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为此,法律就医......


·导致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
      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


·去英国留学条件有哪些?
      去英国留学条件有哪些?1.文凭复印件2.大学或高中已有的成绩单(要求英文件并盖有学校教务处或大学公章)3.英文成绩单复印件(含IELTS/TOEFL/GMAT/GRE/CE......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