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依据合同法的规定,附条件生效合同如果所附的要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合同属于无效的,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对于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呢?看吧。一、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来的。附条件的合同,指合同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有时并不希望立即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而有时又不希望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一直存续,而是愿意在一定的事实发生时,让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使合同的订立更能满足当事人的意愿,体现合同自由。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3、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承租人死后动迁算遗产吗
      承租人死后动迁算遗产吗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遇到拆迁补偿事件,补偿款应该归继续承租人所有,不是遗产......


·什么叫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叫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


·办理抵押贷款的方式
      办理抵押贷款的方式而为了让更多的人区分和了解抵押贷款,现在抵押贷款又分高额抵押与传统抵押方式两种,最高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


·土地使用权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


·即使现在房地产行业非常火爆,但也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能买得起自
      即使现在房地产行业非常火爆,但也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能买得起自己的房子。而买不起房子的人为了有居住的地方就只能进行租房了。不过,租赁的的房子一......


·收据范文怎么写?
      收据范文怎么写?需要注意什么?收据是各个公司在涉及到经济活动的时候都必须要使用的一项重要的原始凭证,一般来说,收据的开具主要是使用由财政部......


·欠条、借条和收条的法律关系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在法律上,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


·旅游人身侵害纠纷案例分析
      旅游人身侵害纠纷案例分析一、旅游人身侵害纠纷案案情回顾:2004年6月某日,邹女士夫妻与某旅行社建立旅游合同关系,到蓬莱旅游。某旅行社租用某旅......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的参考范文 绿化是为美化环境,近年来,很多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的参考范文绿化是为美化环境,近年来,很多城市都在实施绿化工程,为市民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承包绿化工程需要签订绿化工程承......


·两个男孩离婚怎么判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随着二胎的全面开放,现在也有不少的家庭中迎来了第二个小生命,但有了新的生命也不代表一定可以挽回夫妻之间的感情,如今也有不少夫妻在生育了第二个......


·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对于土地,很多人都是熟悉的,不乱是农耕地还是现在您盖房子的建设用地,其土地使用权的过得都是非常的规范的,并且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