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人死后遗嘱的有效期多久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设立的当事人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进行办理。处理公证遗嘱外的,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设立遗嘱见证人,由见证人见证遗嘱的设立和遗嘱的继承,保护遗嘱的真实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时效届满提起诉讼可以吗?
      诉讼时效届满提起诉讼可以吗?一、诉讼时效届满提起诉讼可以吗?可以的;诉讼时效届满对方没有提出诉讼当事人可能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


·婚姻法对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对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房产归属,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案件由于法律主体的国籍和房产的归属地的不同,使得涉外离婚房产分割这一法律问题复杂化。那么实践中对于涉外离婚房产的归属该如何确定??换言......


·房源预约合同书签了可以毁约吗
      房源预约合同书签了可以毁约吗?通常不可以,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


·婚内出轨抚养费签署怎么规定2周岁以上的孩子
      婚内出轨抚养费签署怎么规定2周岁以上的孩子,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是对等的,此时应该看哪方更有能力抚养孩子,从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照顾孩子、学......


·我国法律规定中抢劫罪如何认定
      我国法律规定中抢劫罪如何认定一、我国法律规定中抢劫罪如何认定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


·近年来,醉酒驾驶的司机已经成为马路安全的最大威胁,无视交通规
      近年来,醉酒驾驶的司机已经成为马路安全的最大威胁,无视交通规则的酒驾司机们成为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因为酒驾而酿成的惨祸我们不愿看到,但是......


·分手协议有效吗,分手协议是否有效
      在分手的时候,也就是解除男女之间的恋爱或同居关系,此时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其实是可以签订书面的分手协......


·一、如果构成重婚罪如何处罚?
      一、如果构成重婚罪如何处罚?1、《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涉嫌构成重婚罪......


·民间质押按揭车违法吗
      合法,但是借贷利息不可过高,民间借贷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月利率2%),受法律保护;约定年利率36%(月利率3%)以上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年利率在24%-......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是什么意思一、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是什么意思?1、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在税务局进行汇算清缴的过程当中,发现有一部分人多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