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专利授权给他人的方式有哪些?

可以采用专利实施许可(1)专利实施许可也称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专利实施许可仅转让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利,转让方仍拥有专利的所有权,受让方只获得了专利技术实施的权利,并没拥有专利所有权。专利实施许可是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使用费的一种许可贸易。(2)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在专利保护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为了获得专利,申请人必须向公众公开其发明的内容,而且一旦专利权到期,该发明就成为公知技术,可以被他人无偿地使用。在专利保护期内,专利权人独占该发明各项权利,可以通过自己实施、转让或者许可来获利。发明专利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20年;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10年;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保护10年。以上期限均从申请日起计算,并且到期不能续展。授权书一旦签署成功之后,双方将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履行自己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如果到期之后,专利将不能够继续进行使用,必须双方重新签订相关的授权合同才行。如果针对于合同内容有异议的话,可以直接对对方进行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母亲再婚后可以要求子女随继父姓吗
      母亲再婚后可以要求子女随继父姓吗一、母亲再婚后可以要求子女随继父姓吗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子女的监护人......


·一、犯罪分子醉驾可以怎么立功?
      一、犯罪分子醉驾可以怎么立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司法解释的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应当认定为具有立功表现。在具体......


·无故定期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用人单位怎么赔偿?
      无故定期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用人单位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


·房子网签备案了可以买吗?
      房子网签备案了可以买吗?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


·检察院刑事抗诉两个月内审查是合法的吗?
      检察院刑事抗诉两个月内审查是合法的吗?一、检察院刑事抗诉两个月内审查是合法的吗?合法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


·离婚属于私有财产的有哪些?
      离婚属于私有财产的有哪些一、离婚属于私有财产的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


·一、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一、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一般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没钱赔偿坐牢出来要还吗?
      没钱赔偿坐牢出来要还吗?一、没钱赔偿坐牢出来要还吗?没钱赔偿坐牢出来要还,情况民事方面的赔偿责任并没有尽到位,所以还需要赔偿,存在以下情况......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一般来说,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都需要向发包方缴纳保证金。只有当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经过验......


·离婚登记必须夫妻共同办理吗
      离婚登记必须夫妻共同办理吗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办理。至于是否需要预约,法律上没有规定,各地民政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婚姻登记条......


·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写起诉状要注意什么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也不是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