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①性质不同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由专有权、共有权以及成员权相结合而成,属于独立的一种物权。相邻关系,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其本质是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适当扩展或限制。
  
  ②主体不同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主体必须是所有权人,现实中取得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成为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此处不限于是所有权人。
  
  ③客体不同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指的是区分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相邻关系客体一般是指相邻各方行使不动产所有权行为,强调的是所有人或使用人可要求邻人提供方便,正当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权益,同时又要为邻人利益方便,接受必要限制。
  
  ④内容不同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对专有部分的权利义务,基于共有部分而形成的权利义务,以及依成员权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邻关系内容包括:相邻一方有权要求相邻另一方提供必要的便利,相邻另一方应当在必要的限度内给予方便。可以说此为对不动产所有权的扩张;相应的,在他方要求己方提供必要便利时,己方得负担一定限度的容忍义务,也就是限制己方权利的行使。
  
  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主要解决的是所有权的行使与保护问题,而相邻关系主要调整的是所有权的延伸和限制问题。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一)、所有权的概念及特征
  
  所有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绝对性
  
  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2、相对排他性
  
  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相对相邻权来说就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对所有权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3、完全性
  
  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是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
  
  4、永久性
  
  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例如,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所有权的期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范围只要是个人住所处享有独占性,而相邻关系主要就是楼道、走廊以及小区的共同部分。任何人都不能影响他人行使相邻关系的这些土地,否则业主是可以进行投诉的。当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也是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侵犯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关系的解除时效是怎样的?
      我们在找到一份工作的时候,都会和用人单位确认雇佣关系,并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保障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违反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员工工作十年可以辞退吗?
      员工工作十年可以辞退吗?一、员工工作十年可以辞退吗?员工工作十年与辞退并没有直接关系,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不同的原因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


·嫌疑人不认罪公安没证据怎么办?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对于破坏社会治安与稳定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在公安机关的办案过程当中,由于各类案情的复杂性以及不确定性,有时会出现嫌疑......


·电气材料工程质量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划分?
      一、电气材料工程质量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划分?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


·新刑法侵占40万判几年
      职务侵占40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罪。4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


·侵占罪埋藏物司法解释是什么?
      侵占罪埋藏物司法解释是什么?持有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侵占他人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侵占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将代为保......


·私募基金合同里能否写明保本保息?
      私募基金合同里能否写明保本保息?一、私募基金合同里能否写明保本保息私募基金承诺保本属于违规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装修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装修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我们都知道,装修公司在为业主装修房屋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情形数不胜数,而发生纠纷之后很多人都会想到去打官司来维护......


·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
      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出现一方或双方违约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然而有违约行为了自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一......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同时由于房价比较偏高,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同时由于房价比较偏高,因此在购买的过程中就要更加的小心注意,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买......


·单方取消合同怎么处理?
      单方取消合同怎么处理?若提出解除合同一方符合法定情形,或者相对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者法院判决合同解除,那么自通知达到对方或者异议期结束或者判决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