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判决缓刑的考验期应该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曾否羁押,与缓刑期间起算的问题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的适用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因为被判了缓刑的罪犯,最起码在缓刑考验期间是不需要到监狱当中服刑的,而且缓刑实际上已经对当事人从轻处罚了,如果在缓刑期间违反规定又被收监执行的,之前被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权债务的清查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清查是什么?一、债权债务清查的途径选择正确途径是企业债权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企业经济交往产生的债权纠纷,应当通过协商、仲裁或诉......


·女职工哺乳期假一小时扣工资吗
      女职工哺乳假扣工资吗?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醉驾135可以断缓型吗?
      醉驾135可以断缓型吗条件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


·遗嘱人的房子立遗嘱如何继承?
      遗嘱人的房子立遗嘱如何继承?遗嘱人的房子立遗嘱后,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继承: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


·未交投标保证金怎么处理
      未交投标保证金怎么处理进行项目的投标,为了避免投标人在中标后反悔或不履行的,一般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之时就提交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那要是未交......


·在洛阳起诉离婚去哪里?
      众所周知,起诉离婚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每个地区的法院数量很多,不同的层级的法院所管辖的案件的类型和标的的金额大小也有所不同。那么,在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有哪些?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74条......


·婚前欠债分配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婚前欠债分配财产应该怎么处理婚前个人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应当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当然得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什......


·申请证据调查相关规定有哪些
      申请证据调查相关规定有哪些调查取证,这是法律所赋予给相关部门和机关的一种权利,并非是所有人都具有这样的权利的,而在我国的法律中,只有公安、......


·立遗嘱是否要录音录像?
      立遗嘱是否要录音录像?一、立遗嘱是否要录音录像?立遗嘱是不要录音录像,老年人遗嘱公证的录音录像规定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为:1、必须由遗嘱人......


·行贿犯罪手法应包含不正当利益吗
      一、行贿犯罪手法应包含不正当利益吗?行贿犯罪手法应包含不正当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的重要构成要件,正确把握什么是不正当利益,是判定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