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刑事赔偿款收据怎么写
一、收到刑事赔偿款收据怎么写?
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2)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二、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刑事赔偿不同于民事赔偿,如果是一般的侵权纠纷,侵权人把赔偿款支付给被侵权方以后,为了避免以后引起不必要的争执可以让当事人写一份收据。可如果是刑事赔偿,支付了刑事赔偿款以后会让当事人在相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的,签字就代表收到了赔偿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集资中间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很多公司通过集资来进行扩大自己的规模,正常的集资活动是合法的,投资者可以得到一定的收益,但是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进行集资......
·离婚了一般小孩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虽然您都知道在父母离婚之后,也是需要抚养自己的孩子。当然,此时一方实际照顾子女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不过这个抚养费里面都包括了哪些内容?而夫......
·离婚后支付不全抚养费应怎么办?
离婚后支付不全抚养费应怎么办?支付不全抚养费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回全部的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
·经济补偿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
经济补偿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一方取得的......
·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违约金是否有效
在劳务关系里面存在很多的法律关系,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很多的内容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也许很多人都没有搞清楚,......
·恩施州检察信息公开开条例是什么
恩施州检察信息公开开条例是什么恩施州检察信息公开条例是什么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为什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应当公开?
证券法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证券市场运行过程中的基本原则,是证券市场规范化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