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著作权保护期限什么不受时间限制?

著作权保护期限什么不受时间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保护期为五十年的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怎么算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著作权保护期限有三种不同的情形,虽然有些著作权的权利的保护期限并不受限制,但是在著作权人死亡之后也是不能继承的,且对于继承了著作权之中财产部分权利的主体,是需要保护署名权、修改权等不受侵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父母健在可以立遗嘱吗?
      一、父母健在可以立遗嘱吗?可以立遗嘱,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法定......


·植物新品种权派生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说到植物,可能很多人认识的植物都没有几种,更不要谈说植物新品种权了。但是这种权利又很重要,就像发明了东西有专利一样,这也相当于一种专利。那么......


·高空坠物漂多少米,怎么承担责任?
      在生活中,高空坠物的事情是比较经常发生的,高空坠物的危害不容小觑,过去对于高空坠物受害者怎么保护是没有专门的规定的,但是后来侵权责任法有了规......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而中断的原因都有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1)权利人之请求,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权利人提出请求,使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消除,诉讼时效也由......


·未开票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未开票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1、未开票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对于外部客观原因造成的没有票的情形,需要做到“手中无票,心中有票”,其实简单的来说,......


·一般建议家属前去。 补充:
      一般建议家属前去。补充:1、建议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了解分析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根据案情为当事人申请......


·改签劳动合同能不签吗?
      改签劳动合同能不签吗?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


·9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具体是什么
      9级伤残赔偿标准2017具体是什么九级工伤应该赔偿的金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


·一、公司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公司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1、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


·本人不回家能补办身份证吗?
      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