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损害的赔偿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的赔偿是怎样的?
  
  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患者死亡的,支付患者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侵害他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4、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5、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6、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7、关于损害赔偿的支付方式,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因醉驾吊销5年能提前吗?
      因醉驾吊销5年能提前吗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满五年后可重新申请驾驶证。只能重新报考,不能恢复。不能提前报考。二、驾驶证被吊销......


·高空坠物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高空坠物处理方法是什么?
      高空坠物处理方法是什么一、高空坠物处理方法是什么?高空坠物公安应该的处理方式是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


·替公司打借条属于职务行为么
      替公司打借条属于职务行为么《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


·商标局行政复议申请书相关规定有哪些
      商标局行政复议申请书相关规定有哪些?商标行政复议是一种公民自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活动,在众多行政复议活动之中,商标行政复议只是其中的一......


·南京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了重大的损害,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一旦被确定构成此罪,就要按照规定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那要是在南京市发生交通......


·山东交强险死亡赔偿多少钱?
      山东交强险死亡赔偿多少钱?购买汽车之后,国家强制车主购买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很多人不清楚交强险的限额和......


·装修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装修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一、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承诺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措施(一)装修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久1、质量保修期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


·在我国有关哺乳期离婚方面的规定
      在我国有关哺乳期离婚方面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比如:堕胎、自然流产等)6个月内,男方......


·调岗调薪的程序要求有哪些?
      调岗调薪的程序要求有哪些?1、人力资源部门要提前确认给员工降薪降职前等需要进行协商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工资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方式。2、确......


·隧道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隧道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隧道居间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住所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居间人......


·授予专利的发明使用新颖应当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的发明使用新颖应当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问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