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220以上可以缓刑?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220以上可以缓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220以上不可以缓刑,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事故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等机动车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
  
  (5)造成他人轻伤且负有主要责任的;
  
  (6)无驾驶汽车资格醉酒驾驶汽车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8)在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的;
  
  (9)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0)曾因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
  
  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适用缓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该种犯罪危险程度的主要量刑因素,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实际损害后果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其他交通违法情况等情节。
  
  二、醉酒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惩治“醉驾”犯罪,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重点打击醉酒在公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上驾驶各类汽车的行为,特别是对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及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应当判处较重的刑罚。
  
  在突出惩治重点的同时,要实事求是地对待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问题。对于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凡是没有发生致他人轻伤以上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
  
  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原则上只对酒精含量90mg/100ml以下,无上述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但对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无上述10种从重情节,并有特殊情形的(如抢救危急病人等)极少数案件,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
  
  并处罚金的,按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以此累加。
  
  我们国家缓刑的适用条件有一个大前提范围要求,也就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情况。醉酒驾驶应该是根据其严重程度来判断最终的量刑,如果醉酒驾驶比较严重的话,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不能够适用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驾撞死三人怎么判刑
      醉驾撞死三人怎么判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延迟退休年龄最新方案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现在我们的社会进入了老龄化的阶段,尤其去年的二胎出生率还超过了,头胎。那么在如此研究的条件下,我们能够做的也就只有延迟退休来缓解一......


·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判多久?
      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判多久?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法律上怎么认定彩礼
      法律上怎么认定彩礼《婚姻法解释(二)》虽然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情形,但对于彩礼范围未明确规定,因此造成相同案件不同处理。我们认为,除金钱外,实物......


·员工福利在我国劳动法律中
      员工福利在我国劳动法律中,虽然没有进行明确的标注和说明。但在我国的用工市场上和公司企业文化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发放规定。一是为了奖励......


·工程款未结算属于什么纠纷
      工程款未结算属于工程款纠纷。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国务院......


·五险一金指缴付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对于任何一个劳动者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就更是重中之重,因为它涉及到以后的养老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可以得到多少钱获得多少......


·一般户口迁移证怎么办理的 一、一般户口迁移证怎么办理的?
      一般户口迁移证怎么办理的一、一般户口迁移证怎么办理的?带户口本、身份证、准迁证去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


·残疾赔偿金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一、残疾赔偿金起算点是什么时候?残疾赔偿金起算点是拿到伤残认定书之时,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需要结合受害......


·刑诉法第101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犯罪人员在犯罪后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处罚方式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等,但犯罪人员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还可能造成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这时,......


·一、买方如何防止买卖不破租赁陷阱?
      一、买方如何防止买卖不破租赁陷阱?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旨在充分保护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