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去世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流程是什么?
1、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三、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其实,就继承权问题没有公证的必要性,当事人获得继承权的方式有可能是遗嘱继承,也有可能是法定继承或是对方把遗产无偿的赠送给自己的,在不同的情形当中,能证明继承权的证据材料是不一样的,不是只有公证书才能证明个人的继承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是多少?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是多少?随着我国经济的进步,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迅速,许多高端领域崛起,城市的面目焕然一新。许多城市陆续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债权转让时注意什么问题
债权转让时注意什么问题一、债权转让时注意什么问题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员工辞退补偿金个税怎么算
员工辞退补偿金个税应该包括下面的内容: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
·名誉权受侵害的衡量标准是怎样的
名誉权受侵害的衡量标准是怎样的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
·刑事自诉案件有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有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
·兼职合同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兼职合同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一、兼职合同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1、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
·销售假药数额计算超过多少立案?
销售假药数额计算超过多少立案?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
·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对于自己的孩子双方都享有平等的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不同于其他性质,双方都是可以平等的进行争取的......
·租金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租金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1、关于租金延付或拒付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本案中......
·成立犯罪中止要件有哪些
成立犯罪中止要件有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