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监护权可以约定吗?

法律规定监护权可以约定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监护权是可以约定变更的,约定变更监护权的,由当事人签订协议书,对变更监护权问题进行约定。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被监护人的监护权是可以由有权利担任监护人的权利人来进行约定的。双方之间可以签署相关的协议来确定被监护人的监护权。协议确定之后,指定监护人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相关责任,照顾好被监护人。如果没达到其所尽职,则可以取消其监护人的身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是什么?《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离婚抚养费工资有什么关系?
      抚养费问题当前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人认为没有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一方应该给予教育和生活比较高的费用,因为对方照顾孩子更加辛苦,也有人认为既然没有......


·如何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如何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


·公司法经营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经营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您可能都知道,自己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到一定期限以后,就需要重新到工商局进行办理。这是因为在我......


·部分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部分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部分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


·婚姻里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婚姻里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


·如果违章临时停车扣分吗?
      如果违章临时停车扣分吗?一、如果违章停车贴条扣分吗?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2,高速公路上无故......


·男方不能提离婚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男方不能提离婚的条件主要是什么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


·《合伙企业法司法解释全文》的内容
      《合伙企业法司法解释全文》的内容创业有很多形式,其中合伙成立企业应该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对于合伙人来说,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应该了解些合伙......


·摄影作品侵权主体包括哪些
      摄影作品侵权主体包括哪些一、摄影作品侵权主体包括哪些根据侵权情况的不同,侵权主体也有不同。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比较多见的侵权形式有两类:一......


·怎样算过度的专利保护
      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也体现在对专利使用权所有权的保护上,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涉及到专利权问题时,都会格外谨慎小心的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专利保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