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没有期限的,但是最好尽快办理。依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老人去世后可以继承房产,时间可以自行安排,并没有规定具体期限,但建议尽快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产继承过户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房产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然后才能到房产交易中心登记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举报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不管是哪种形式的非法集资,都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不仅使集资参与者的血汗钱化为......


·投资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投资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法人其实就是指公司,公司有着合法的经营场所和独立承担法律风险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是不会随意的进行变......


·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吗?
      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吗?现实中,经常有使用未成年人的作品而不支付报酬的情形。殊不知这已经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著作权。但是有的人却在问,未成年人享有......


·监护人对于我们的成长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
      监护人对于我们的成长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一种赋予,但是,监护人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当事人违法有关规定就可以进行......


·对未成年人嫖娼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对未成年人嫖娼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对未成年人嫖娼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未成年人承担治安处罚责任的年龄界限为:不满十四岁的人,免予处罚,但可......


·在道路上驾车行驶
      在道路上驾车行驶,我们就应该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不然的话,道路上的情况瞬息万变,一个不小心,就是车翻人伤或者是人亡。这个时候,人也受了惊吓......


·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买方起诉吗?
      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买方起诉吗?一、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买方起诉吗?1、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


·抽逃出资申请追加股东为执行人可以吗?
      抽逃出资申请追加股东为执行人可以吗?可以,抽逃出资是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新闻报道许多的医疗事故纠纷案例,甚至很多人都已经亲身经历过。发生了医疗事故纠纷......


·民法典562条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562条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


·在我国安置政策指的是什么?
      在我国安置政策指的是什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策性安置和调配是指:随军家属、退役运动员安置,驻外使馆工勤人员、中办国办工勤人员、支边职工选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