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疫情期间企业不得开除员工 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怎么办?

疫情期间企业不得开除员工 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企业不得开除员工。
  
  人社部1月24日对外发布通知,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此外,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二、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怎么办?
  
  1.首先和企业协商,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疫情,可与企业共渡难关,降减待遇及减少工作时间时长等;
  
  2.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企业整改;
  
  3.若协商不成,投诉也不成,企业非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千万别提交离职申请或也别在类似协商一致文件上签字等;
  
  4.企业强制解除的,一般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仲裁免费),此时员工可两种选择,一种是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给与员工赔偿金(在此企业工作多少年,就可要求多少个月的2倍赔偿),另一个是不同意解除,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补发仲裁期间及过去拖欠的工资;
  
  5.还可主张其他一些合法诉求,如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加班费,提成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东在两家公司算关联吗?
      股东在两家公司算关联吗?股东在两家公司是算关联企业的,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


·离婚抚养费工资有什么关系?
      抚养费问题当前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人认为没有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一方应该给予教育和生活比较高的费用,因为对方照顾孩子更加辛苦,也有人认为既然没有......


·最新公司法对知识产权出资的对比不得低于多少?
      最新公司法对知识产权出资的对比不得低于多少?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一、权力机构联合管理委员会。由每位基金投资人(合伙人)各自委派1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是......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如何维权?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转让房屋给第三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请求判决其与出租人在......


·疫情信用卡逾期是否会被纳入征信名单?
      疫情信用卡逾期是否会被纳入征信名单?疫情信用卡逾期是不会被纳入征信名单,《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


·一、未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其他公司签合同吗?
      一、未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其他公司签合同吗?未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和其他公司签合同,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


·检察院批捕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批捕是什么意思?批捕一般是代表着:公安机关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强,......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根据《民法典》在第725条中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作出了规定:“租赁人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


·一、关于小三怀孕是否重婚罪?
      一、关于小三怀孕是否重婚罪?属于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最新交通运输法规的内容包括哪些?
      最新交通运输法规的内容包括哪些?一、交通法规新规定(最新全文)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