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继承遗产偿还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一、继承遗产偿还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继承遗产偿还债务纠纷可以私底下关于继承偿还债务协商达成一致来进行解决,或者是通过法院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涉及到继承遗产方面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在遗产继承首先是需要偿还债务完毕之后才能够对剩余财产进行继承。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二、继承权放弃的规定是什么?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第四,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第五,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继承人放弃继承后翻悔的,须在遗产处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认。我们国家对于遗产方面的继承是需要当事人做出意思表示的,因为有一些人员可能涉及到的债务比较多,所以他们不愿意继承相关的遗产。愿意放弃遗产的继承权的情况之下不需要承担相关的债务,否则的话是继承的同时也需要继承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要性?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要性?不少地区新盖了许多的建筑,在建筑工程进行之后工程质量管理就是人们所关注的问题,质量管理的严格程度直接影响了......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赔偿权利人的范围?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赔偿权利人的范围有哪些(1)直接受害人第一种赔偿权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这种受害人是......


·一、哪些人是老年人法定的赡养人?
      一、哪些人是老年人法定的赡养人?老人法定的赡养人包括哪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一、农村房屋买卖协议需要几个人签字?
      一、农村房屋买卖协议需要几个人签字?房屋的买卖协议中所涉及的房屋如果是多人共有,则必须所有共有人签字才能生效。如果共有人无法签字(如在外地或......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很显然,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对伤者或死者家属作出的赔偿是不同的。今天,我......


·指定监护人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指定监护人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指定监护适用的条件是监护人对承担监护责任有争议。争议有下列几种情况,有的是后一顺序的人不同意由前一顺序的人担任,......


·杭州怎么办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杭州怎么办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房子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当我们购买到房子的时候就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种类?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种类有哪些一、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种类有哪些?1、有限责任公司,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


·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提交资料的有哪些?一、股权转让基本含义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


·妻子出轨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出轨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一、妻子出轨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


·侵犯名誉权的判刑是什么?
      侵犯名誉权的判刑是什么?在侵权行为法中,侮辱、诽谤他人的,可以构成侵害名誉权。侮辱和诽谤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两种主要方式。在刑法中,侮辱、诽谤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