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人死后不知道有多少遗产可以请律师调查吗

一、人死后不知道有多少遗产可以请律师调查吗?
  
  1、不知道逝者有多少遗产的可以请律师调查,律师根据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
  
  2、法院有权利调查被告的所有银行帐户。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执行的需要,可以向银行调查当事人开户情况,而银行有协助法院调查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协助调查的,法院可予以民事制裁。
  
  二、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三、没有立遗嘱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像是这种不知道有多少遗产的状况,说明被继承人自己也没有立遗嘱,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不应该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全部占有,因此,被继承人的配偶其实也有义务协助调查清楚被继承人的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业土地使用政策的税收可以免征吗?
      农业土地使用政策的税收可以免征吗?1、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


·如何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如何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


·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债务如何分配
      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债务如何分配婚前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债务离婚财产分割夫妻财产协议我们知道,感情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基础。如果双方......


·海关的稽查权力
      海关的稽查权力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当在实施稽查的3日前,书面通知被稽查企业、单位,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进行径行稽......


·我们身边随处就能看见关于离婚起诉的具体案件
      我们身边随处就能看见关于离婚起诉的具体案件,对于起诉离婚的具体案件,我们可能需要了解一些程序,下面介绍起诉离婚立案缴费票据程序是什么样的?根......


·夫妻起诉离婚请律师什么用?
      日常生活中,律师是我们维权时的重要帮助之一。夫妻起诉离婚时,请律师不是必要的做法,但是请律师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却非同小可,所以当事人可以根据......


·怎么分析天津新三板股票行情
      怎么分析天津新三板股票行情众所周知,证券市场门槛低,监守有保障,只要个人眼光独到,投资得当,便可以盈利满盆;因此很多人希望借此机会去赌一把,希......


·房产证可以加老婆名字吗?
      房产证可以加老婆名字吗?1、房产证可以加老婆名字,在办理房产证加名字这一事项的时候,房主需要了解清楚加名字需要准备哪些证件,这几样证件是必须要......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其实都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不会必然就导致单位需要对劳动者做出赔偿。一般在单位......


·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
      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法院是分为了四级的,包括最高法、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基层人民法院,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的案件不同,这就......


·62岁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62岁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