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下私企可以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四、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说到辞退,相信大多数都不曾经历过,如果真是被辞退了要么公司的问题,要么是自身的问题,总之,不是好事。当然,辞退也不是说辞就能辞的,企业或者是劳动者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尤其是在试用期这个阶段,这个过程中被辞退对于双方来说都不是好现象,能不辞退还是不辞退的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酒拘役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醉酒拘役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


·一个股东公司和多个股东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一个股东公司和多个股东公司的区别是什么?1、注册规定不同一人公司注册资本需要一次到位;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且注册的该公司不能投资......


·在生活中
      在生活中,一般情况下,公司和劳动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保证公司或者劳动者的劳动利益,而劳动合同也被劳动者看做维权的重要的依据,而在一些特......


·厂里的工伤赔偿怎么赔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


·职务作品主体归属规定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主体归属规定是怎样的?一、职务作品主体归属规定是怎样的?职务作品主体归属规定是大部分情况之下是由单位所享有相关的著作权的,这是在我......


·房屋遗产到底是按什么顺序来继承的呢?
      房屋遗产到底是按什么顺序来继承的呢?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被继承人,也就是房屋的所有者死亡之后并不是所有的亲属都可以同时继承房屋,房屋的......


·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
      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就可以带领施工团队进行工程建设,在施工完成后再由相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只要工程......


·商标侵权的各种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各种形式有哪些一、商标侵权的各种形式有哪些(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


·专利行政复议向谁提出?
      专利行政复议向谁提出?专利行政复议是专利权申请过程中的内容,同时也是一种程序手段。专利行政复议是当一项专利的申请出现极大的争议的时候由国家知......


·专利局的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局的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什么所谓专利其实就是经过国家知识产权认可以后才可以称之为专利的,国家知识产权的工作职责不仅仅包括帮助当事人对所申请......


·在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能翻建吗
      一、在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能翻建吗?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