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年前一个月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

年前一个月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1、年前一个月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如果是违反法律规定辞退,应当赔偿两倍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3、用人单位依据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4、如果劳动者存在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是经济补偿金的算法,工作未满半年,单位应支付半个月乘以2的赔偿金。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辞退员工;若签订劳动合同,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若用人单位无故扣工资或押金,劳动监察部门将进行调查处理;若涉及合同违约行为,可由劳动合同仲裁部门进行处理。另外,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6、按照有关规定,在没有重大过错等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须支付双倍补偿金。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为员工购买失业保险。二、试用期结束被辞退不给工资违法吗?试用期结束被辞退不给工资是违法的,即使职员是处于试用期,并且单位确实可能会以其不适用该职位为由将其辞退,但是在其上班期间如果有工资,在职员离职时也是需要支付其薪资的,否则该职员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起诉。过年前一个月辞退员工是否存在赔偿,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在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也没有和劳动者协商情况之下予以辞退的,那么需要进行赔偿。赔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工作收入确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员工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怎么办
      我国《劳动法》中对员工每天、每周的工作时间做出了限制,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而每周则不能超过40个小时。但在一些单位中,为了追求更......


·肇事逃逸扣12分增驾是否会受到影响
      肇事逃逸扣12分增驾是否会受到影响?增驾肯定会受到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


·一般业主自治物业费谁管?
      一般业主自治物业费谁管?自治小区,物业费就由业委会委托的收费员收取了。业主自治是由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才成为必要。多层建筑或居......


·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是什么罪?
      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是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


·私闯民宅可以正当防卫吗?
      私闯民宅可以正当防卫吗?可以,我国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作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公司股权转让应交什么税?
      公司股权转让应交什么税?一、公司股权转让应交什么税?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


·因岗位取消,员工拒绝去新岗仍在原岗待岗是否构成旷工?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不能因此完全否定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即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生......


·无锡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
      对于无锡市民来说,遭遇交通事故后,通常双方都会在交警的协调下处理赔偿问题。如果协调不成的,就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了。这时当事人会选择一位代理律......


·多人股东董事会章程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多人股东董事会章程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


·哪些是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
      哪些是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名称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