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自首司法解释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自首司法解释怎么规定的
  
  (一)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危险驾驶犯罪中自首情节的认定主要是指一般自首,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的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
  
  (二)危险驾驶犯罪认定自首情节的辩驳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危险驾驶犯罪很少认定自首情节的主要原因为:
  
  1、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多为停留在现场,待民警到现场后如实交代情况的情形,并未体现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主动性”;
  
  2、危险驾驶案中犯罪嫌疑人明知或主动报警后停留现场的行为因醉酒并无清晰的意识,未体现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自愿性”;
  
  3、发生交通事故后,负有一定责任的醉酒驾驶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是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自首中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何理解,还需要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和立法初衷去考量。
  
  第一,从立法目的层面。自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是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依据,对感化犯罪分子及时、主动到案,鼓励犯罪分子悔过自新,通过减少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情绪而减少司法成本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一种刑罚裁量制度。如果对危险驾驶犯罪的自首情节认定过于苛刻,甚至认为除犯罪嫌疑人离开现场又投案之外不存在自首,难免会产生与其在原地等待还不如逃跑再回来的负面情绪。
  
  第二,从法律规定层面。《刑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自首和坦白的规定,并没有适用罪名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的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均已明确规定,“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等情形均可以视为自首,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的自首情节适用有较大的空间且法律适用明确。
  
  第三,从犯罪嫌疑人主观层面。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适用自首情节并没有要求其主观上应当持有何种动机,主观方面是通过具体行为体现出来的一种积极配合、不逃避不回避的状态。当事人或其他人报警后,在现场参与抢救、等待民警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已经体现了行为人主动配合和自愿配合的心态。即使行为人可能处于醉酒状态,但醉酒不是免责的理由,也不是“不减责”的理由。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该及时的对交通受害人员进行救治,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还应主动的到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自首,自首后主动的说明自己的犯罪违法情节,赔偿受害人员的合法损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节进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小企业融资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公司主体合法,近一年来在正常的营业。如果自己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以固定资产做抵押融资,如果自己没有固定......


·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


·非法集资责任如何追责 ?
      如今上市公司企业都需要事先经过一番筹资,再能申请成立公司并正常运行。筹资方式有很多,包括股东出资组成股份制,还可以公开向社会集资。但也存在着......


·股权转让后的银行债务处理
      股权转让后的银行债务处理一、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


·专利评估的方法都有哪些
      专利评估的方法都有哪些专利评估需要多少钱申请专利之前需要进行评估吗?专利权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等特点,申请专利必须符合符合专利法的要求才可被授......


·刑讯逼供如何取证?
      刑讯逼供如何取证??取证时应对刑讯逼供的手段、方法、后果的证明,达到排他性的程度,对犯罪嫌疑人意图逼取口供的证明,达到内心确信的程度,现有证......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一、反担保定义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


·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怎么写
      租房过程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此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则就要写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


·申请补助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申请补助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补助标准是什么申请补助的条件因各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所以条件也不同,在这里以天津市为例简单介绍一下:因患新冠肺炎导......


·划痕险出险率是否会影响第二年的保费
      一、划痕险出险率是否会影响第二年的保费?划痕险在年度保单内是不限制次数的,但仍要看车主的保额,每次的损失额度不能超过保额限制。划痕险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