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况下代书遗嘱无效

1、缺见证人或代书人签字除了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合法外,代书遗嘱在形式上更为严格。法律将两个以上见证人作为代书遗嘱生效的一个重要形式要件,见证人中必须一个人为代书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均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代书人,仅有立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很容易伪造,真实性也就无法保证。缺乏见证这一形式要件,代书遗嘱就是无效的。打印遗嘱中的打印人属于代书人,打印遗嘱中,没有打印人签字往往也会被判定无效。2、缺立遗嘱人签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均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只有在立遗嘱人确实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书写的情况下才能以按手印代替。而在诉讼中,主张遗嘱继承的一方需要对遗嘱的真实有效承担证明责任,因此不仅需要提交代书遗嘱,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立遗嘱人存在不能书写的客观情况。3、见证人事后补签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该条对见证人的界定是“在场见证”。也就是说,见证人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在立遗嘱现场,二是亲自见证了遗嘱形成过程,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虽然在遗嘱的见证人处签了字,也不是遗嘱见证人。4、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利害关系人见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必须保持中立,不能影响立遗嘱人的独立意思,确保代书遗嘱能够反映立遗嘱人的原意。而一旦见证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都会导致所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受到怀疑,所立遗嘱无效。5、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利害关系代书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同时,以下三类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6、见证人未全程参与以代书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全部见证人都必须全程参与订立遗嘱的过程,确保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继承人对代书遗嘱的效力提出质疑,通常会对见证人进行询问,以了解订立代书遗嘱的过程和情况。如果见证人没有参与订立代书遗嘱的全过程,或者无法清楚表述订立代书遗嘱的经过、遗嘱的具体内容等,则很难认定代书遗嘱的效力。随着我国法制社会化的日益完善和人民生活质量的富庶程度提高,立遗嘱人往往会在有生之年立下遗嘱,明确对身后的财产做出处分。而代书遗嘱区别于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它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公民多种遗嘱中的一种,也是遗嘱人所立遗嘱的表现形式之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怎么规定的
      所谓劳工,也就是服务于企业的员工,他们服务于企业,自然也需要受到相应的保护,而为了确保这种关系,员工与企业也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法,国家也出台......


·商标法中有关侵权赔偿的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商标法中有关侵权赔偿的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


·构成故意杀人能刑事和解吗
      构成故意杀人能刑事和解吗?故意杀人案件不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之内,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可以适当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情侣之间如何区分借款、赠与、共同支出?
      情侣之间基于亲密关系一般不会过于计较金钱往来,一旦感情破裂,想主张曾经给对方的钱款是借款,往往又只有转账记录,缺少借条等书面凭证。如果被告一......


·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审判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是由于各个法官的法律素养不一致,就会出现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况,导致出......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后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后许多情况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才可以下结论,交通部门也需要司法鉴定后才更好写事故认定书,来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那您知道交通事故司......


·一、无财产无子女离婚协议应如何写?
      一、无财产无子女离婚协议应如何写?甲方(男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乙方(女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民政......


·在判刑后什么病监外执行
      在判刑后什么病监外执行一、判刑后什么病监外执行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3、高血压病Ⅲ期......


·寻衅滋事逮捕了怎么办
      根据《刑法》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


·入职需要提供四级证书?
      劳动者在通过面试后,公司一般会安排其入职。职工在入职时,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能证明自己的身份,若单位有能力要......


·女方未婚生子再婚算重婚吗
      女方未婚生子再婚算重婚吗?非婚生育子女之后又与另外他人登记结婚的不算重婚,之前关系定性为同居关系,但之前跟当事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在还没有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