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属于违建但不会被拆除的有哪些?

一、属于违建但不会被拆除的有哪些?
  
  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
  
  有部分属于违建建筑物,但是和一些重要建筑物建在一起,而且强制拆除的话,会导致重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受到威胁。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
  
  2、根据现性的技术条件无法拆除
  
  因为部分的建筑使用特殊方式建造或者建在比较特殊的地理位置,根据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将其拆除。这种违章建筑也不用被强拆。
  
  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
  
  3、该违建被强拆后损害了公共利益
  
  有一些违章建筑和公共的设施或者有关公共利益,若是强行拆除回导致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这种违章建筑也不会被强拆。
  
  4、补办手续或者已经改正违章建筑的情况
  
  有些违章建筑是因为前期没有审批而擅自建房,但后期通过补办手续,通过了审批,使违章建筑变成合法的建筑。或者之前的建筑因为部分面积超标等原因,而进行了改正的违章建筑,这种情况也不需要被强拆。
  
  二、无证但不属于违建的房屋?
  
  以下情况虽然是无证的房子,但是不属于违建,在拆迁时还能获得补偿金:
  
  1、《土地管理法》施行之前盖的房子
  
  众所周知,我国一直是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准则,所以在1987年之前建造的房子,就算没有房产证,也归于合法修建,如果拆迁方不供给补偿,绝对是在忽悠你。
  
  2、《城乡规划法》施行之前的房子
  
  在农村建造房子都要先申请宅基地,只要在2008年之前建造的无证自建房,就算现在看来违规,但也是归于合法修建。
  
  3、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房子
  
  一般而言房子除了宅基地使用权之外,建房许可证也是必不可少的,但在乡村很多人的房子手续都不完好,但是依据相关规定就算农民没有得到全部的批阅手续,也不能作为违建房子进行撤除,而且还有机会补办批阅手续。
  
  4、因政府招商引资导致建房手续不全的
  
  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对于企业入驻一般都有优待政策,这也是导致有些企业建房手续不全的原因,但这一种就算拆迁,也不会随便被认为是违章修建。
  
  三、违建拆除程序有哪些?
  
  1、确立案件
  
  一般违建的确立是有主管部门的,城市管理违建的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农村主管违建的乡镇的人民政府。
  
  2、调查程序
  
  进行调查的工作人员至少应该是两名,而且要携带出示相关执法证件。在进行调查询问时,还要进行笔录,并仔细检查笔录的内容,保证内容与涉事人员的陈述相符。
  
  3、最终决定
  
  听取被处罚人的最终陈述和申辩,并在作出决定之前举行听证会,听取被处罚人违法的证据事实,并作出处罚建议。
  
  4、执行处罚
  
  最终结果确定后,执法机关要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规定期限内实行处罚。
  
  综上所述就是对于拆违章建筑的最新规定的一些说明了,违章建筑根据法律规定是很有可能会被拆除的,在经过相关机关人员调查后确定为违章建筑的,一般就会被拆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承兑汇票如何认定 怎样界定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如何认定 怎样
      承兑汇票如何认定怎样界定承兑汇票承兑汇票如何认定怎样界定承兑汇票可以通过一查、二听,三摸、四比、五照来鉴定承兑汇票,具体方法如下:(一......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的区别有哪些不参加工作的人是可以自己购买社保的。虽然普通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作或想......


·十万彩礼离婚后返还多少十万彩礼也好
      十万彩礼离婚后返还多少十万彩礼也好,一百万彩礼也罢。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就只有三种情形是可以返还的,但是会返还多少是不好说的。那么如果不是属于这......


·自愿签订解除劳动合同没写日期能生效吗?
      签劳动合同没写日期,应当要求单位补齐合同相关要素,合同没写日期,但是双方都签字了,也是有效合同,如果公司不予办理,可以看成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买卖不破租赁查封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查封适用吗买卖不破租赁查封的情况也会适用该原则,如果是租赁合同履约在先的,那么之后查封的房屋也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


·劳动者主动自离有工资吗?
      自离有工资吗?自离即自动离职,是员工擅自做出的离岗行为,相当于无视自身应进行的工作,在工作时间直接离开岗位,去办理其他私人事项的旷工行为,和......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什么时候实施
      通过立法对人身损害案件当中的赔偿进行统一的监管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样才能避免各方在赔偿的问题上矛盾进一步的激化,所以我国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一般工伤鉴定多久能知道结果
      一般工伤鉴定多久能知道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


·一、的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一、的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批准了,整个贷款流程就已经走完了,不必在担心公积金断缴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保障性住......


·聚众斗殴找关系还是找律师?
      聚众斗殴找关系还是找律师有哪些好处一、聚众斗殴找关系还是找律师有哪些好处1、如没请律师,可能会得到不公正的刑事判决;2、刑事律师是指以办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