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伙企业设立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阜阳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一、阜阳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1、十级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7.3万元;农村标准:1.87万元;2、被扶养人生活费;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


·婚前买的车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车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婚前财产购买,则依旧属于婚前财产;反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


·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有哪些?
      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


·住院期间如何做工伤鉴定
      住院期间如何做工伤鉴定一、住院期间如何做工伤鉴定不能,要等到治疗结束。工伤职工,应在伤情稳定后(即医疗终结后,未出院一般不能),向市劳动能......


·欠钱用于抵债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在外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农村很多土地都是空着的,有的人看到了其中商机,就会去承包这些土地,开展养殖业或种植业等,土地承包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


·私募基金怎么购买,有什么流程?
      私募基金怎么购买,有什么流程?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


·诈骗罪怎么才能不坐牢
      积极退赃,争取被骗人的谅解。在法院判刑的时候,在量刑上会给予考虑。如果在服刑期间退赃款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悔罪态度良好,依法予以减刑。《中华人民......


·现在还有他项权证吗,有什么作用
      现在还有他项权证吗,有什么作用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


·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
      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一、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借款协议即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


·司法鉴定人应当对委托方负责的法律规定
      在各类诉讼活动中涉及到伤残鉴定、财物价值鉴定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人员运用专门的技术和知识可以提供鉴定结果的准......


·新招标法的招标范围有哪些
      新招标法的招标范围有哪些关于招标投标,就现在的企业而言应该十分熟悉。由于招标投标的特殊性,容易发生串通招标等情况,因此国家对于招投标早已出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