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欠钱老不还我打了他怎么办

欠钱老不还我打了他怎么办?欠钱老不还讨债时打了对方那么此时需要支付其治疗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打人行为是否已经违法,需要根据打伤的程度来确定,如果是打成轻微伤,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治安拘留、罚款;如果是打成轻伤、重伤,则违法《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打债务官司要提供哪些证据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三、要向法庭提供哪些证据: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的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作为债权人,如果债务人不按时还债且态度恶劣,而导致债权无法通过非诉的手段追回债务时,可以及时采用诉讼也就是打官司的手段来讨债。在起诉之前向对方讨债的,必须要保证讨债的方式合法,否则若是致使对方受伤,那么此时债权人也构成了违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集体土地,一般使农村土地,只能一个村户籍人员之间办理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到村委会申请,......


·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
      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一、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2、各项......


·劳动者自己去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所在的用人单位一直拖延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作为受伤劳动者要知道其实自己也是有权利申请进行认定的,并且法律规定的申请认定时间还相对比较......


·民事诉讼上诉胜诉几率
      民事诉讼上诉胜诉几率在法律中,对一审审理的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民事诉讼案件也如此,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出上诉。提出上诉的......


·怎样申请遗嘱公证
      怎样申请遗嘱公证1、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


·非法销售药品罪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销售药品罪的规定是什么?一、非法销售药品罪的规定是什么?非法销售药品罪的规定是销售假药罪属于生产假药属于破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生产、销......


·版权登记流程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一)申请者递交材料;(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


·处理租房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处理租房纠纷需要什么证据一、租房纠纷需要什么证据(一)证明双方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1、自然人:自然人应当提交基本身份信息证明(如身份证、户口......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退的说明有哪些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退的说明有哪些一、劳动法对于员工辞退的说明有哪些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双方协议......


·公司法资不抵债股东需承担什么风险和责任?
      公司法资不抵债股东需承担什么风险和责任?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每一家公司都要不断的革新创新才能在竞争中获胜不被市场淘......


·犯罪预备和中止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中止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