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朋友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事情,要保留具体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条、欠款凭据、还款合同等,如果对方不露脸、玩失踪、电话不接、短信不复的话,也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
  
  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二是法院可以通过媒体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缺席判决,如果法院缺席判决的话,以后某一天找到被告人了,就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
  
  1、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
  
  债权人可根据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债权债务纠纷的发生及其的频繁,有些债务人可能只借了几千块钱,但是也耍赖不还,而对于债权人而言,再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下会认为只有几千块钱而不了了之,但是其实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范本怎么写,财产归属怎么认定?
      对于不少离婚的夫妻来说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意识,所以没有签订相应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这就导致了不少夫妻在离婚之后因为财产或者一些方面出现争议......


·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
      在遭遇工伤事故时,许多人都已经知道了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肯定有人会问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其实申请工伤认定也是有期限的,下面为您简单说一下申......


·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谁来举证?
      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谁来举证?生活中,经常发生一些动物伤人的事件。这个时候对于受害人来讲,肯定是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同时还会要求进行赔偿。......


·现在高利贷利率界限是多少
      高利贷的存在其实是比较广泛的,这在民间借贷中尤为明显。而很多人在借了高利贷之后,却发现自己是还不起的,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可以不支付超过规定标准......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的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惩罚性原则适用需满足以下的条件:(一)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惩罚性赔偿,而并非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期满被辞退有补偿么
      劳动合同期满被辞退有补偿么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


·继承兄妹遗产需要什么条件
      一、继承兄妹遗产需要什么条件?继承兄妹遗产的条件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才能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


·未缴所得税罚金如何计算?
      未缴所得税罚金如何计算?一、未缴所得税罚金如何计算?未缴所得税罚金按0.5%加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


·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无效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而合......


·新民事执行规定中有关立案部分的规定
      新民事执行规定中有关立案部分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民事案件通常会出现是否能赢得民事案件,赢了民事案件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执行难,一直是法院......


·退休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退休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律上从来没有过劳动合同会自动解除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均需要一方作出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