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否登记生效?

著作权转让的效力确定与商标权与专利权不同,著作权的转让,相关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进行登记后才生效。根据《著作权实施条例》第25条,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所以即使著作权转让不经备案也是可以的。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等。 即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 社,将德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丙出版社,等等。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海外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一般来说,我国没有明确针对于著作权转让合同需要进行登记作出规定。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就证明该合同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一切行为需要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来进行实施,如果一方有违反合同中的条约或者是规定的话,可以对其进行起诉,要求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权质押的效力
      股权质押的效力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质押一词,同时在进行质押的时候,我们还会以股权进行质押。那么对于股权质押的效力理解,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股......


·正常情况下在一周内可以到账。
      正常情况下在一周内可以到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可以在限额内赔偿对方身故,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交强险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是多久?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应当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量,自定残之月起......


·分公司法人资格存不存在?
      分公司法人资格存不存在?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


·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离婚案件发生率也比较高。对于黄浦区市民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因为房产问题引发矛盾。毕竟,黄浦区......


·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包括哪些内容遗嘱的内容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所作的处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讲,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


·重庆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重庆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


·当下劳动关系存在的一些松散和多样化的复杂态势每个
      当下劳动关系存在的一些松散和多样化的复杂态势每个人都感同身受,但市场机制的建立相应对完善我国劳动关系也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比如有些企业在职工......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说到征地补偿标准只能够告诉您的是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的标准,您平日里不管是外出旅游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到......


·公务员延长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什么?
      退休年龄和退休时间是很多人都在密切关注的话题。作为公务员,退休就意味着可以开始享受养老的福利和优厚的社保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老......


·卖家拒绝履行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卖家拒绝履行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一、卖家拒绝履行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