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对方银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对方银行债务如何处理?如果对方在银行欠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离婚后夫妻两个人也有共同偿还的义务,是个人债务的,对方在银行的债务跟自己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包括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可见,银行债务的这个问题处理起来也非常的简单,关键是要界定清楚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说银行的债务是为了购买共同房产添加的,要分割共有房产,自然也要共同承担房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居间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
      居间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可以是无偿的,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


·荆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在部分土地使用中,国家为促进道路建设将会对其进行征收利用,并给予土地使用者一定的征地补偿。那么,您知道荆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吗?按照当地政......


·在法律上诽谤罪怎么定义
      在法律上诽谤罪怎么定义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


·行政诉讼回避的对象包括什么
      行政诉讼回避的对象包括什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5条中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仅限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如果......


·诉讼离婚去哪家法院?
      诉讼离婚也就是需要打离婚官司,此时当事人一方起诉的,首先需要搞清楚,自己应该到哪家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才是按照规定准备相应的起诉材料。哪家......


·随着我国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
      随着我国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保护国家资源和人群的健康及权益,培养更多的环境污染......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能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能折抵刑期吗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


·公司法中负责人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中负责人义务有哪些?虽然为了方便公司法人与其他的民事主体、组织以及单位之间,建立经济利益关系,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就会获得公司法人的......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一、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


·非法出版物的认定
      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出版物禁载事项规定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和处理,是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常见的民事诉讼证据做假有哪些?
      在一场官司中,公平公正的结果是您共同的期盼。然而,有些当事人为了一己私欲,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导致司法可信度降低。民事诉讼证据做假有哪些?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