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赔偿不立案复议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2、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3、向检察院投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4、拒绝自诉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法院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5、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直接受理这类自诉案件很严格。被害人很难收集到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这种起诉往往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当我们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自己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大家都会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是需要走法律程序的,当事人进行申请立案,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会进行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就会驳回,并出具驳回理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之间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离婚的相关事宜就是按照双方自己的意愿处理的。并且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以后,一般离婚协议书也是受法律保护的。离婚协......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解散辞退员工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


·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是多少
      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是多少一、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是多少?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最多是12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件归属怎样办理?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件归属怎样办理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


·噪音标准多少算是扰民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


·应该要如何防范写借条风险?
      应该要如何防范写借条风险?一、应该要如何防范写借条风险?1、签名应当真实,应当由本人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


·没有签字的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没有签字的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没有签字的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合法有效遗嘱必须要具有签名。遗嘱复印件签字可能会有法律效力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


·非法集资查封资产处理程序是什么?
      非法集资查封资产处理程序是什么?1、对移交的资产梳理确认后,工作组要组织公、检、法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拟处置资产工作方案,并广泛听取非法集......


·实习合同和三方协议格式范文各是怎么写的?
      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学校和学生会签订一个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确定学生就业和档案问题,那么实习合同和三方协议格式范文各是怎么写的?对于这个问题,我......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由于我国实行物权公示制度,我们享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物权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公示。譬如,转让不动产需要登记、转让动产需......


·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全文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