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杀人致人重伤判多少年

故意杀人致人重伤判多少年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情形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 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之杀害。(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综上可知,故意杀人致人重伤,在没有较轻情节的情况下,一般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如果具有较轻的情节,则按照规定是对行为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认定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定情节较轻应同时具备如下几个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法定减轻的情节;(2)行为人实施杀人的手段不是特别残忍;(3)行为人是基于可宽恕的动机实施杀人行为;(4)从行为人的认罪以及悔罪态度上分析可以得出再犯可能性较小;(5)从法律效果的角度考量,从轻处罚可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对故意杀人罪量刑处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情节,对于情节较轻的行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一般是在3年到10年有期徒刑之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犯罪情节恶劣或者严重的行为人,最高则可以对其判处死刑。不过,如果不是一定要判处行为人死刑的话,其实往往会判死缓。由此,也印证了《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是做到了罪刑相适应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上怎么办现如今合伙开的一家公司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事情了,本身合伙开公司是一件共赢的事情,但是,公司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当中,免不......


·合伙散伙一方继续经营能追责吗?
      合伙散伙一方继续经营能追责吗?一、合伙散伙一方继续经营能追责吗首先,得看你对这个合伙业务有没有信心,若有信心,应当要求各合伙人共同出资、......


·深圳租房价格一般多少?
      一、深圳租房价格一般多少?关内(市区)的贵,关外(郊区)的便宜。关内的一般小区或者大厦里面的公寓都在2000以上。关内城中村的1200以上。近地铁或......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都有哪些(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


·商标权原始取得采取的原则是什么?
      商标权原始取得采取的原则是什么?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1)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


·什么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什么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


·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诉讼地为诉讼管辖地吗?
      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诉讼地为诉讼管辖地吗?一、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诉讼地为诉讼管辖地吗?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诉讼管辖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每个社会的个体成员都将会步入职场,开始自己劳动赚钱的道路。根
      每个社会的个体成员都将会步入职场,开始自己劳动赚钱的道路。根据国家规定每个个体自然人在到公司上班的时都应该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自身利......


·解除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并存?
      解除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并存?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


·公司法中关于工会的权利划分是什么?
      公司法中关于工会的权利划分是什么劳动者依法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虽然该规定中的“其他形式”应该包括工会形式,......


·旅游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旅游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我国的法定假期越来越多,小长假增多的同时,大多数人也会选择去旅行。跟团旅行是当下许多人的普遍选择,这其中就一定会涉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