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保证合同是否可以追加夫妻为被告

须要根据案情和诉求理由来确定,一般是共同债务或共同侵权责任,可以追加配偶为共同被告。《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六十六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一百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夫妻共同债务或夫妻共同侵权责任的确定,有必要根据案件和上诉理由进行。配偶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加入。如果是配偶向另一方提供担保,则有必要查看担保的形式。法律规定,债权人只能起诉保证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保证人明确规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除外。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将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作为被告或者债务人提起诉讼,也可以将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说到这里,让我介绍一下必要的联合诉讼的概念。必要的共同诉讼是增加被告。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两个以上的人,其诉讼标的是共同诉讼,必须由共同人民法院审理。必要的共同诉讼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多于二人;二是诉讼主体是共同当事人共同提起诉讼或共同应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因担保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债权人,主张保证人与被保险人是共同被告。人民法院在保证合同中规定,债权人的一般保证只能由保证人提起诉讼的,应当通知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只起诉保证人的,只能将保证人列为被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司法鉴定复议申请要走什么流程?
      在交通事故中,通过司法鉴定给出的结论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材料,可以影响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向。如果当事人对结论不满,还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复议,那么司......


·《物权法司法解释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物权法司法解释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物权法司法解释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医疗事故上诉期限有几天
      医疗事故上诉期限有几天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


·房客违约申请断水断电合法吗?
      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作为租客还是房东,我们都会遇到因水电纠纷而产生的断水断电行为,那么因房客违约申请断水断电,房东的行为合法吗?在出租房行为中......


·2次醉驾不属于累犯能判缓吗
      一般不能。我国刑法对累犯是禁止使用缓刑和假释的。《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属于......


·离婚财产一般是怎么分的
      离婚财产一般是怎么分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


·一般哪些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哪些属于抽逃出资行为(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的情形有哪些?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的情形有哪些?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的情形有民事诉讼法当中110条我规定,有一种行政诉讼法规定应当是属于行政诉讼类型的受案......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各地都存在着破旧的城区,为了城市建设的需要,当地政府会要求该地居民搬迁,并且在此处修建安置房,根据规定,安置房的房......


·一、夫妻离婚房产算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算财产吗?1、房产增值部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