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家刑事赔偿的程序规定是怎么样的?

国家刑事赔偿的程序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国家刑事赔偿的程序规定是怎么样的?
  
  1、提起
  
  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其目的在于明确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的关系。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请求人因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原因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必须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
  
  2、受理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是否请求权;
  
  (2)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
  
  (3)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正确;
  
  (4)是否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请求人必须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
  
  3、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
  
  关于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未作规定。世界上大致有两种方式:
  
  (1)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人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方式;
  
  (2)由赔偿义务机关单方面就赔与不赔,赔偿发生和金额作出裁决的方式。其中,协议方式有它的优点,也比较符合中国一贯的立法精神。
  
  二、刑事国家赔偿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在现实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常见的就是法院的错误判决,经过几年甚至是几十年之后得到了重新的审判,最后由当事人的近亲属等提出了国家赔偿的请求,或者是当事人自己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抵押的房屋买卖有效吗
      通常房屋上面设有抵押的,要么是因为房屋是向银行申请按揭购买的,要么是所有人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以获得银行的贷款。其实不管是因为什么在房屋上面......


·建筑劳动合同书标准版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劳动合同书标准版内容包括哪些?建筑劳动合同书需除其他合同包括的内容之外,还需要重点强调劳动保护问题计酬方式社保问题工作时间限制......


·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有哪些民事诉讼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是经常需要使用到的。所以,了解一下关于民事诉讼法的知识也就是十分必要的。那么......


·一、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存在着以下几项费用方面的支付。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


·刑法修正案八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我国的刑法自制订以来是在不断地修改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健全。刑法修正案八是刑法修正案中改动内容最多的一次,那刑法修......


·一、醉驾怎么解决?
      一、醉驾怎么解决?判处罚金并且扣除驾照分是醉驾的一般处理方式,根据交通法规,具体的醉驾处理方式如下:(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


·一、重婚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
      一、重婚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重婚罪公安机关是可以立案的,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


·未成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未成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生活中,可能未成年人人身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要大一些,此时也是需要对人身受到损害的未成年人做出赔偿的,那么未成年人身损害......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


·假释官什么意思?假释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假释是对于部分犯罪分子进行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同时也是给了这部分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假释的审核和执行需要专门的工作人员或是部门来进行,......


·法院一般都如何强制执行抚养费?
      法院一般都如何强制执行抚养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