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法律规定意外死亡必须尸检吗?

根据法律规定意外死亡必须尸检吗?根据法律规定意外死亡不是必须尸检,必须要通过死者亲属的同意才能够进行。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二、死亡司法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一般在7日内完成,法律依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三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者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需要补充检材、样本的,鉴定时限从检材、样本补充齐全之日起计算。三、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在当代社会意外死亡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要求做尸检的。但是必须要经过当事人的亲属的同意才能够进行,其次就是如果死因非常的明确的话,并且当事人对于死因也没有意义的,不需要做尸体检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哪四类?
      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哪四类劳动合同一般是分为三类,根据合同期限和签订主体不同来进行划分。1、劳动合同期限、内容,可以划分3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固定期......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征地补偿是对失地农民失去生活基础的一种补偿措施,国家制定了征地补偿的相关办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日常......


·喝酒骑摩托车被车撞伤怎么处理?
      在我们正常的生活当中,吃饭的时候难免会喝酒,喝酒之后进行驾驶,因为喝酒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数不胜数,那么可能会有人会问,如果喝酒骑摩托车被车撞......


·民事诉讼一审不服上诉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一审不服上诉该怎么办?对一审法院判决、裁定不服怎么办?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能不能转让?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能不能转让?受害人遭遇人身损害时,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对加害人有赔偿请求权。在现实生活......


·肇事逃逸后三者险赔吗?
      肇事逃逸后三者险赔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


·对于养女有几成的继承权?
      对于养女有几成的继承权?一、对于养女有几成的继承权?如果没有留下遗嘱且养女的领养程序是合法的话,根据继承顺序,应该是子女优先,养子女与亲......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提出复核吗
      有的人为了躲避法律的追究,往往会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就逃离事故现场。即使你及时逃离了,但之后还是收到了交警同志送来的责任材料,殊不知法网是逃不掉......


·商标侵权案件能否撤回投诉
      要看情况,如果商标的侵权案件已经开始处理当中,就不可以撤回投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我国没有惩罚性赔偿吗?
      我国没有惩罚性赔偿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


·办理预售许可证具备什么条件
      办理预售许可证具备什么条件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