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一般是10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路面状况等)。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当事人、证人等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描述形成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等。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照片、绘制示意图、搜集的物证等),当事人及车辆的检查、检验及(当事人受伤状况、驾驶员饮酒状况等)、证人证言。原因分析包括交警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内在根源的分析、判断。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当事人具有哪些违章现象(即有哪些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对造成本次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作用大小。
  
  三、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是根据事故发生时双方驾驶员是否有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所起到的作用来判定各自要承担的责任的,交警判定责任的时候,跟谁受伤轻,谁受伤重没有任何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合同该怎么写?
      我国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合同该怎么写?将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是土地所有权者的获利方式之一,既能使闲置的土地资源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又能获得经济收益,......


·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住所:住所:第一条股权的转让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


·现在是否可以全额贷款买车?
      现在是否可以全额贷款买车?贷款买车已经成为时下一种购车的首选,但是一般贷款买车都是预交一部分的首付,之后剩余款项进行贷款。这样既缓解了自己......


·怎么区别劳务派遣跟合同工?
      许多工人现在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劳务派遣和合同工有什么区别?事实上,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劳动者与谁构成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也称为人力资源派遣、人才......


·一、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公式是如何计算?
      一、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公式是如何计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


·主动离职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主动离职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主动离职怎么样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天明确说明:非因个人中断就业的。领取失业金的条件:1、按《失业......


·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标准是多少?
      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标准是多少(一)、南京工伤保险缴纳比例1、重新划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


·购房过程中,虽然买卖双方都达成了合意,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
      购房过程中,虽然买卖双方都达成了合意,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是方便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此时自然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合同,但是在......


·网贷几年不还的后果会怎样?
      网贷几年不还的后果会怎样?现在互联网金融非常发达,网络借贷就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现在很多年轻人有短期资金需求的时候,都会通过网贷平台借钱。借......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医疗事故鉴定什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