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类型有哪些?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类型有哪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类型有: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是犯罪等未完成形态,它表明某一犯罪行为尚未完全具备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又构成了犯罪,相比之下,犯意的形成虽然是推动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内心起因,但犯意仅仅属于思想范畴,仅有犯意而未将犯意付诸实施尚不可能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因而犯意的形成不属于犯罪的过程。二、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认定有哪些?(1)首先,行为人要先产生犯罪意图,再有犯意流露的行为,此时尚不构成犯罪;(2)行为人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这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此时已经可以构成犯罪了。如果在此时行为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使该犯罪行为停止下来而不再发展,则是犯罪预备;此处要特别注意:犯罪预备和犯罪的预备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预备行为是指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是一种犯罪的停止形态,是在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时因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使犯罪停止下来的一种情况。(3)如果该预备行为未受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干扰,行为人着手实行了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使得犯罪行为停止下来,则是犯罪未遂;(4)如果行为人未受干扰,继续实行犯罪直至具备了某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则是犯罪既遂,此时仍属于犯罪的停止形态,但它是因为完成了犯罪才停止下来;(5)如果在预备阶段或实行阶段,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使得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则是犯罪中止。故意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严格基于不同的犯罪事实后果,以及造成的犯罪形态类型来进行认定,如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因为特定的原因导致犯罪中止,那么就构成了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定罪量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哪些犯罪不适用假释?
      一、有哪些犯罪不适用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员工劳动关系转移社保怎么办?
      出于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需要,一些大型公司往往会在主要城市建立分公司,这时会派遣员工过去工作,员工的劳动关系因此发生转移。而员工之前是和总公司签......


·侵害妇女权益的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侵害妇女权益的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侵害妇女权益的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律已规定处罚......


·未析产登记的离婚协议需要办理公证吗?
      未析产登记的离婚协议需要办理公证吗?一、未析产登记的离婚协议需要办理公证吗?未析产登记的离婚协议就不需要办理公证了。因为离婚协议书并不需......


·申请强制执行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提供什么材料一、申请强制执行提供什么材料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


·讨要抚养费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离婚之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那么以后就需要按照处理的内容来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该直接抚养子女的就抚养子女,该支付抚养费的就......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费用是怎么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条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缴纳备案费......


·在公司里摔倒算工伤事故吗
      在公司里摔倒算工伤事故吗?在公司里摔倒的一般不算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侵占罪是针对财产的犯罪,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侵占行为就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需要通过民事途径解决。那我国法律中......


·关于股份让出的股东会决议
      关于股份让出的股东会决议一、关于股份让出的股东会决议需要明确什么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1)如何转让......


·埋藏物的善意取得是否适用?
      埋藏物的善意取得是否适用?在现代这个社会,在某些地方存在着一些埋藏物,您都知道埋藏物是属于国家的,在我国法律上还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很多人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