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放弃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遗产在继承办理时,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应该按照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办理。如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遗产的继承人应该协商遗产的分配数额,协商不成的应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高管范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尽管只是浅显的接触过公司法也都应该知道一个偌大的公司势必有相应的领导阶层来对公司进行统一规划,老百姓对于高管的概念可能只停留在了他们有很高的......


·拘役在看守所办保外就医怎么批?
      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又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是人道主义......


·伤残鉴定当天可出来吗
      一般应在60日内,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


·一、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怎么写?
      一、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怎么写?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可以随便填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额是大写。营业执照是企业或......


·车辆质押后质押权可以转让吗?可以的话是否要征求出质人的同意?
      车辆质押后质押权可以转让吗?可以的话是否要征求出质人的同意?一、车辆质押期间,质权人能否转让质押权呢?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原合同还有效吗?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原合同还有效吗?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原合同还有效吗?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租房时,很多人都是......


·丧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样规定的?
      孩子的抚养权对于父母来说都非常重要,因为离婚的时候确定孩子抚养权,实际上就是确定了孩子日后跟随哪一方进行生活,当然另外一方他拥有探视的权利,......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一、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是行政处罚的核心原则,贯穿整个行政处罚法的始终。它是现代行政管理依法行政......


·征地补偿水田旱田菜田的标准
      征地补偿水田旱田菜田的标准在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土地都被征收,随着就会有征地补偿,征地拆迁补偿款是我国政府在征用土地时给土......


·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是怎么规定的?
      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是怎么规定的?一、股权质押操作流程1、需要融资的企业咨询融资相关事项,准备融资所需资料;2、联系融资机构;3、......


·一、在北京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一、在北京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