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主动离职如何拿到失业金?

一、主动离职如何拿到失业金?
  
  主动离职是不能够拿到失业金,如果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领取的情况是什么?
  
  1、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没有等待期,但是有最长给付期。《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实务中,各地可能根据失业者缴费时间的长短,在同一档次内适当拉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限制:
  
  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只规定了有关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而没有规定限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与失业人员就业期间履行缴费义务相对等。履行缴费满1年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只要符合《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不管劳动者领取的次数多少。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相关的事业人员是采取一定的救济措施的,具体的就是可以按照法人当中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当然是有条件限制。如果是本人原因所导致的中断就业,如果是主动离职的情况,是不能够拿到保险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


·涉及食品安全判多少年?
      涉及食品安全判多少年?1、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自诉案件办理规定有哪些
      一,自诉案件办理规定有哪些(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


·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
      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一、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内容(一)债权概述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


·可以向债务人的监护人讨债吗
      可以向债务人的监护人讨债吗一、可以向债务人的监护人讨债吗基于监护人具有对被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也可被作为讨债对象。但是,法律......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一、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工伤医疗期规定期限是多久,工资如何发放
      工伤医疗期规定期限是多久,工资如何发放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或者......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多少份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多少份?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


·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并在法定......


·专利权的时间期限是多长?
      专利权的时间期限是多长?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有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