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一人重伤定逃逸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一人重伤定逃逸了怎么办?
  
  1、交通事故一人重伤定逃逸了需要报警处理,报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的型号
  
  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
  
  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
  
  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
  
  如:车身上的图案、文字;有无装载物,装载物的名称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
  
  如:身高、体态(胖瘦)、年岁(青年、中年、老年或约多少岁)、长相(身体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纹身、黑痣等)、衣着等。
  
  2、报警后要经交警部门调查,再确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
  
  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会终身吊销驾驶执照,司机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赔偿金额多少
  
  (一)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三)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四)残疾辅助器具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五)医疗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六)误工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七)护理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八)交通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十)营养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一)丧葬费的确定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有些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会导致他人受伤,驾驶员为了避免受到处罚而选择逃逸的,此时受害者或者是其他围观了事故发生的主体就需要及时的报警,公安机关会介入处理,经过责任认定之后,逃逸方可能会被认定为触犯了交通肇事罪,此时逃逸的主体不仅需要支付医疗费等的赔偿,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住宅土地使用证年检需要吗?
      土地使用权证是拥有者对于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权证明文件。对于住宅土地使用权证有限期一般为70年,那么住宅土地使用证年检需要吗?对于相关法律里......


·夫妻间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
      夫妻间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的夫妻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负......


·非法集资人坐牢老赖是什么意思
      我们先不要说某些经济犯罪当中的犯罪嫌疑人,生活当中您在理解老赖这一词汇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也是指对方具有还款的义务并且有还款的能力,但是就是以......


·如何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讲,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是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如果父母双方在之后想要变更抚......


·上市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
      上市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一、上市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上市公司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在股权发生变更时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即需要停牌。二、什......


·一、继承案件的困惑包括哪些?
      一、继承案件的困惑包括哪些?继承案件的困惑包括具体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还有就是财产的继承的执行的方式,以及当发生继承财产的时候,有一些纠纷如何......


·如果在网络上被诈骗700严重吗
      如果在网络上被诈骗700严重吗网络诈骗行为可能藏匿于网络中的各个角落,很多朋友已经深受其害。一些朋友可能遇到不止一次的网络诈骗,为此,法律对网络......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赔吗?
      事实上,法律有规定,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归于车损险的补偿规划,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要先证明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并且要当即寻找出汽车保险......


·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承担什么责任?
      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承担什么责任?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进行承担,当然呢,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可以借钱得网贷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些人因为经济上的原因需要借钱,比如说购买房屋的话,可能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的房款,需要向银行来进行贷款,但是现在银......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