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前财产保全财产范围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财产范围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2、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对第三人到期债权:(1)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2)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二、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准备哪些资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及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各一份;(2)证明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人主休资格的证明资料;(3)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民事关系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合同书、欠据;(4)证明概要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5)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用房屋或国有土地担保的,必须提交产权证及房产登记信息卡(已抵押或被查封的房产和土地不能担保);用现金担保,必须提交存期为半年以上的定期存折或存单(存折或存单由本院暂为保管);上述材料必须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一份;(6)担保人为第三人时,担保人本人需现场确认担保(单位除外),若第三人无法现场确认,需提交相应的公证证明;(7)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三、申请保全措施需要交纳多少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照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儿子不管老人有继承权吗
      儿子不管老人有继承权吗一、儿子不管老人有继承权吗儿子还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女儿赡养较多,应当多分遗产。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比较严......


·打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
      打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一、打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如果遇到了离婚案件的话,律师在收取费用的时候有两个不同的标准。第一个,在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时候,会按照一半案件进行收费:......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一旦自己因为个人原因不得不离开所属企业时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一旦自己因为个人原因不得不离开所属企业时,相关的公司就会发放一定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发放是国家有关法律的要求,体现了所属企......


·民事案件举证期限有多久?
      民事案件举证期限有多久?一、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


·被诊断患上职业病,公司没买社保,员工要怎么
      被诊断患上职业病,公司没买社保,员工要怎么在实际中,要是患上职业病,那么接下来要等康复的话也需要较长的时间,不像一般的工伤事故。所以,要在......


·一、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都?
      一、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具体内容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试用期待遇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们要进入一家新公司时,签订劳动合同是我们最先做的事情,而试用期是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双方都同意的,否则无效。关于试用期待遇劳动法......


·前夫没钱怎么分割隐藏财产?
      前夫没钱怎么分割隐藏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进行分割财产,根据《婚姻法》四十七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共同财产的,分财产时对于隐藏......


·重婚罪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重婚罪怎么追究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


·在我国虚假破产罪怎么判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企业只要是处于正常运营的状态,那么就必须向国家交纳相应的营业税和其他一些必要的税费,除此以外,还需要企业对自己的债务债权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