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申诉的主体主要是谁

刑事案件申诉的主体主要是谁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诉权利,是申诉主体,他们有权为被判决人之利益或不利益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或决定。当事人的近亲属也与案件有切身利害关系,也应享有申诉权,是申诉权人,可以独立提出申诉。其他亲属提出申诉应取得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同意,否则不能独立提出申诉。如果被告人、被害人死亡,与其有物质利害关系的亲属,可以享有申诉权,独立提出申诉,成为申诉主体。至于其他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民”则不应是申诉权的主体,不享有申诉权。当然,他们对案件的裁判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意见或建议,反映情况,但这只是属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进行社会监督的活动,而不是诉讼性质的行为。应当说法律规定的申诉权人范围是恰当的,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申诉,保护申诉权人的利益。二、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过这个法定时效申诉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复查;还有依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申诉,不得以申诉为借口到司法机关无理缠诉或越级申诉。(2)必须按决定的方式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出具申诉书,并附原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的副本或复制件;委托他人申诉的要有委托书等。(3)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4)必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申诉人不得以判决、裁定或决定不公受冤、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为由,滥用申诉权,无理取闹,妨碍公务,或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负法律责任。刑事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贷款最高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贷款额度最高是多少?软件著作权质押贷款是银行专门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设计的贷款产品,旨在解决“轻资产、高发展”的小企业“融资难”......


·法律规定绑架罪一般判刑好久?
      犯绑架罪一般判刑好久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强奸罪既遂怎么量刑
      ?一、构成强奸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强奸罪既遂的法定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帮别写借条有借条就能打赢官司吗
      帮别写借条有借条就能打赢官司吗?只有借条一般是打不赢官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


·婚前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


·赡养老人是否儿女平等,哪些人有赡养义务?
      俗话说“养儿防老”,在我国农村,还普通存在儿子承担老人养老的观念。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父母将财产留给儿子,分给出嫁的女儿的相对要少很多。这种......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除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


·法律专家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专家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


·健康权纠纷误工费如何计算?
      健康权纠纷误工费如何计算?健康权纠纷误工费计算是按照误工天数乘以当地的平均日工资水平来确定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


·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的条件
      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的条件(一)年龄不得小于30岁或大于50岁;(二)体质指数不得高于四十,即不是肥胖症患者,还不能有服用抗忧郁症药物的记录;(三)......


·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一、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一、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