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投标有效期延期规定

投标有效期延期规定我们都知道,投标是有一个有效期的,关于投标的事宜一般都会在有效期内完成。但有的时候,因为种种的原因,会出现延期的情况。那么,投标有效期延期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一下这方面的规定。一、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投标有效期延期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8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均规定,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招标人可以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响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6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47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规定,招标项目的评标和定标活动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则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三、合适的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一般定在多少天比较合适呢?某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既然“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截止日期开始计算,而开标、定标所需时间基本相同,确定“投标有效期”的关键就是评标时间的计算了。据悉,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评标难易程度等诸多因素的不同,评标时间也有所不同。重要的设备和材料评标的时间约15~30天;中小型工程评标时间约15~30天;大中型工程评标时间约20~60天。某业内专家总结说:“每个行业领域的投标有效期都不一样,而且和地域也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投标有效期’到底怎么确定,要根据具体的项目特点、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以及地域认真分析,全面权衡,最终确定。”据了解,通用的期限一般为90~120天。通过上文的介绍,现在您对投标有效期延期规定都了解了吧。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要延长有效期,招标人应该在原有的期限结束之前通知投标人,而投标人也有权利选择继续或放弃投标。如果投标人放弃了投标,那么他们是可以收回保证金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吗?
      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吗?一、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并提供:1.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需地税盖章......


·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呢我们在购买汽车保险时,会涉及到一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它是指当发生道路交......


·单位福利住房可以遗嘱公证吗
      单位福利住房如果有房产证的话可以立遗嘱并办理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民间借款纠纷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导致许多民间借贷案件因时效问题发生争议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对于出借人来说很重要......


·一、租店面付了定金对方违约怎么赔偿违约金?
      一、租店面付了定金对方违约怎么赔偿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


·辽宁司法厅公告司法鉴定的通知内容有什么?
      身为中国公民,除了要清楚国家的每一项重要的政策之外,更要对于自己所在的生活的城市的相关政策也要有所了解,今天,我们就从辽宁这个城市来给您分析......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概念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
      在我国是明令禁止我国公民非法私藏枪支的,尽管在一些西方国家,公民是可以购买枪支的,但是在我国为了预防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些不安定因素,枪支一般只......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一、重庆私募基金公司的建立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1、有限合伙制;2、公司制;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


·被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失业金吗
      一、被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


·无证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


·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25%才可以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25%才可以吗???????在实践中,我们知道出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一些企业或公司出资选择土地使用权。在选择土地使用权进行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