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是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专利侵权的类型有哪些?1、自生产专利产品的行为;2、意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售并承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4、利方法的使用以及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销售和承诺;5、口专利产品或者按照专利方法直接取得的产品的行为;6、造他人专利的行为;7、充专利的行为。三、哪些行为不属于专利权侵权?1、专利权人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进口或者进口专利产品,或者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2、在专利申请日前制造、使用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进行必要的准备生产或者使用的,并仅在原专利的范围内继续生产或者使用;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和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应当按照各自国家与中国之间签订的协定或者其加入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互惠原则,为本国的需要,在其设施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4、使用专利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四、侵犯专利权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部分专利侵权产品在流入市场以后, 可能很多商家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才通过该购货渠道销售了专利侵权产品,因为商家是不知情的,所以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这些利润不属于非法所得,行政主管部门也无权没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诉法》第三十四条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三十四条内容是什么?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非法集资需要多少投入多少构成犯罪
      因为非法集资而上当受骗的人屡屡出现,非法集资巧立名目吸收老百姓的一点存款说有高回报的都是不靠谱的。多数伪装成金融公司、所谓的理财公司。监管加......


·商标续展宽展费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续展宽展费是怎么规定的?商标续展宽展费是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中华人民共和......


·房屋租房纠纷都有什么类型?
      房屋租房纠纷都有什么类型?(一)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


·厦门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厦门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 工矿产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打人一巴掌赔多少合理
      打了你一巴掌已经构成人身侵害案,只是鉴定看能不能构成刑事案件。如果不构成那也是治安案件。因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理罚金或接受拘役或管制。......


·政府工程占用湿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政府工程占用湿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政府工程占用湿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


·在一年以内,划痕险多钱要赔偿?
      在生活中,对于有车的人来说,难免会有这样的一些遭遇,那就是:在把汽车停在小区或马路边的停车位或停车场的时候,车身会遭人划伤。这要进行车辆维修......


·单位行贿起诉书怎么写?
      在我们工作的时候我们难免会看到上级的领有受到贿赂的情况,对于有些领导忍不住诱惑接受了贿赂,我们国家规定了,这种情况是属于违反我们国家法律的行......


·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情况下有补偿吗
      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情况下有补偿吗?合同未到期被辞退也不一定有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