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被起诉侵权的后果有哪些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5)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6)根据情节处以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商标法》规定,在bai本du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zhi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dao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管理或部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商标侵权案件必须发生商标侵权或者假冒的行为、实施销售假冒商标的、知道销售的商标存在侵权行为的,我国的人民法院在调查期间都应该按照商标侵权案件进行办理。处罚侵权的当事人员,赔偿案件的受害者进行处罚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担保法不可抵押法条是什么?
      担保法不可抵押法条是什么?一、《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


·对于非法跟踪能判刑吗?
      对于非法跟踪能判刑吗?一、对于非法跟踪能判刑吗?根据案件的性质来定,一般是不会被判刑的。跟踪别人涉及到侵犯对方隐私权,行为已经触犯了法......


·公司总经理可以由股东会委派吗
      公司总经理可以由股东会委派吗一、公司总经理可以由股东会委派吗?一般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就可以了,但股东会要任命也可以,因为董事会是通过股东会......


·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
      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一、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1、申请阶段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


·如何对非法侵入住宅罪量刑处罚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


·犯罪既遂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一、犯罪既遂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根据犯罪事实和法律的规定来划分的,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


·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
      放火罪与失火罪不同,其中前者属于故意犯罪,而后者则属于过失犯罪。既然行为人的主观形态上不同,那么在后面的处罚上面也是不一样的。实践中,只有先......


·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一、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1、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情形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情形是什么?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


·偷盗40万判几年
      一般盗窃罪以涉案金额定罪处罚,涉案40万元,在经济发达地区属于“数额巨大”标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盗窃罪处罚会并处罚金......


·劳务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
      劳务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那么员工工伤赔偿也是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法律规定计算。依据《社会保险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