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打后强迫写借条报警后多久可以做伤情鉴定

被打后强迫写借条报警后多久可以做伤情鉴定?一般是24个小时之内就应该做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二、打架致人轻伤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借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借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借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4、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存在着合法的债务债权关系的话,正常情况下债权人当然不会强迫债务人去写借条,一般强迫别人写借条的做法,恰恰证明债务债权关系是不存在的,或者是非法债务。不然借钱的时候本来就应该写借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一、法律援助的对象凡是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固定收入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固定收入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


·2023年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
      年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需要;《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


·外地人在杭州买房需要社保吗?
      现在包括杭州在内的很多大中城市都收紧了购房政策。对于在杭的外地人来说,非常关心的问题就是,外地人杭州买房需要社保吗?外地人在杭州买房都需要具备......


·办理韩国个人旅游签证材料有哪些
      办理韩国个人旅游签证材料有哪些?护照、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韩国旅游签证一般要5个工作日才能办下来。如果觉得时间长可以选择加急服务,申......


·收购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收购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对于有限责任公司都是有股东的,所以当公司进行什么重大决定的时候都是需要每个股东的签字或者大半股东的同意这个决定才能够生......


·个人专利技术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个人专利技术转让流程是什么?办理专利转让需要个人与公司双方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然后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在......


·出现违约行为此时违约金怎么算
      出现违约行为此时违约金怎么算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违约的情况,其实是很常见的,对此也就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违约情况和违约责任的承担做......


·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与依据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这二者之间,由于用人单位在人员,资本等多方面的处于优势地位,因此我国法律为了保护......


·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理?
      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房屋的两个最重要证件,土地使用证说明了房屋的建设合理合法。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首先看的就是房......


·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
      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一、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