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承法儿子和女儿继承分配比例是一样的吗?

继承法儿子和女儿继承分配比例是一样的吗?1、《继承法》儿子和女儿继承分配比例是一样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2021.01.01生效)实施后,《继承法》会被废止。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3.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在很多农村地区,依旧有不少人认为女儿在出嫁之后,就已经丧失了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这种想法实际上是与法律规范相悖的。只要是可以被继承的遗产,且父母没有书写遗嘱来剥夺儿子或者是女儿的继承权,那么此时女儿不管是否出嫁,都是与儿子有平等的继承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法院被执行人的限制有哪些?
      对法院被执行人的限制有哪些?对法院被执行人的限制主要是限制高消费。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


·人民检察院有权批捕欠款人吗?
      一、人民检察院有权批捕欠款人吗?人民检察院有权批捕欠款人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


·原告丛某某与被告兰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原告丛某某与被告兰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9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孙博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丛某某到......


·刑事被害人如何提出抗诉?
      刑事被害人如何提出抗诉被害人收到判决结果后,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提出抗诉的期限是收到判决后五日。《中华人民共和......


·房屋交付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不管是进行商品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交易,此时都是需要对房屋进行交付的。但对于购房者来讲,交房可不是一件小事,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比较多的。那到......


·事实婚姻已不存在的规定是什么?
      事实婚姻已不存在的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已不存在的规定是目前这个阶段我们国家不承认事实婚姻,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到伤害视作工伤,工伤的认定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当然并不是每一个申请的认定都可以让当事人满意,今天我们给您整理的是......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给自己争取更好的发展机会,人们不再顾忌工作的变动。但是在离职时公司常常会为难劳动者,有的公司甚至不让劳动者离职。我......


·监视居住能否离开居所?
      一、监视居住能否离开居所?监事居住不能离开居所。根据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


·信用卡诈骗自首可以减刑吗
      信用卡诈骗自首可以减刑吗?可以减刑;信用卡欠款如果金额较大,经发卡行多次催讨不还的,属于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自......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