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承公证需要哪些人到场?

继承公证需要哪些人到场?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的继承人到场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若是不能到场的主体可以委托他人到场,但是需要有正式的委托协议。二、办理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二)遗嘱继承应提交: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遗产的继承公证手续实际上是比较麻烦的,不仅需要召集所有的继承人,还需要先缴纳公证费,其在公证时有可能还会核定没有缴纳的税额,欠下别人的债务等。故此若是确定满足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的,也可以选择跳过这个步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1、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打官司是什么意思,原告怎么承担举证责任
      打官司是什么意思,原告怎么承担举证责任生活中一遇到纠纷人们能够马上想到的就是打官司,很多人对打官司的理解就是向法院起诉。那么从法律角度来分析,......


·婚姻法遗弃家妻子如何处理
      遗弃家庭成员的现象在当前社会虽说已经减少很多,但是这种现象还是依旧存在,对家庭成员来说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严重的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所以国家......


·审查起诉最长期限是多久?
      一、审查起诉最长期限是多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


·离婚回迁房的分割原则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多样化,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


·单位行贿案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单位行贿案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


·标的额15万诉讼费缴多少
      标的额15万诉讼费缴多少一、标的额15万诉讼费缴多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


·法院如何确认遗嘱效力
      法院如何确认遗嘱效力一般来讲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所有的法律上认定的何方继承人对遗嘱本身是否有效具有很大的争议,......


·刑事诉讼中疑罪从无原则
      疑罪从无,我们的理解为不能很明确的确定嫌疑人犯此罪,那么就不能认定他犯有此罪。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是将疑罪从无作为一项原则规定的。那么刑事诉......


·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应该怎么办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的销售,肯定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获得商品房的对价。而有些无良开发商为了追逐更多的利益,可能在售房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欺诈行为。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