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著作权署名权社会保障权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署名权社会保障权规定是什么?著作权署名权社会保障权规定是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包含关系,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这一看似简单的逻辑蕴含着署名权丰富的内在价值。(一)对作者而言表彰其为作品来源署名权的设置就是对作者创作作品这一行为和结果的尊重,也是对作者创造知识产品的肯定性评价。署名权在表达一种创作事实的同时也赋予了作者一种特殊的荣誉。署名权这一著作人身权是一项作者享有的自然权利,创造作品即产生,即使没有相应的立法也是存在的。几百上千年前,人们在创作的作品中会很自然地落款表明自己身份,这并非是在理解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基础上作出的法律行为,而是一种很自然的事实行为。(二)对作品而言表明与作者的关系作品与作者的关系简言之就是被创作与创作的关系,随着作品的产生就会产生一系列的衍生物,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著作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品,作品自己是无法支配著作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品的,署名权对作品的意义就在于确定谁是著作权以及相关知识产品的支配者。(三)对公众而言成立一种公示作用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也就是说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不一定是作者,只是法律推定署名者就是作者,说明了署名这一行为法律赋予其一种公示作用。署名权的公示作用也起到了满足社会广大公众的知情权以及管理机构方便管理的作用。二、署名权的行使方式是怎样的?署名权是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其行使主体当然是著作权人,但是著作权人范围比作者范围更大,也即非作者也可以行使署名权。这里的问题就在于,署名权作为著作权中的一项人身权,是一种不可转让的专属权,只能由作者享有。那么,至少署名权的行使主体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律体系中产生了矛盾的地方。因为有自然人作品、法人作品之分,所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作者,也就都可以成为署名权的行使主体、那么结论就是,署名权的行使主体只能是作者。我们国家法院当中规定的是作者对于作品是享有署名的权利的,并且是属于一种人身权,任何人都不能够予以侵犯,否则对方是有权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犯署名权利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不给抚养费能不能坐牢,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后,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权利与义务总是想对于而存在的,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负担支付孩子抚......


·离婚协议上没写抚养权离婚协议书能否生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确认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而签订的协议,协议的内容大致可以概括为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划分,以及孩子和老人的......


·被中止探望权起诉状要求探望怎么写?
      被中止探望权起诉状要求探望怎么写?离婚之后,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除了支付抚养费之外,还享有探视的权利。但是有时候,双方可能沟通不畅,带孩......


·60岁后工伤鉴定怎么申请呢?
      工伤鉴定标准是根据劳动法来作出的,但是劳动法只保护劳动者,不包括退休职工,所以说,只要用人单位职工退休之后就不再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了,60岁后工......


·偷逃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偷逃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一)偷税的立案标准是: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


·海洋运输的运费追讨方法
      拖欠运费的主体包括真正的托运人/货运代理公司/船舶代理公司。运费一般是指海上承运人根据运输契约完成货物运输后从托运人或收货人处取得的报酬。可能......


·挪用资金的对象是公司的大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的对象是公司的大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一、挪用资金的对象是公司的大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公司大股东挪用资金的也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刑法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刑法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


·判过缓刑为什么没有案底
      被判缓刑这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然后法院肯定会留下犯罪记录。只要犯罪记录被保存,就无法消除。除非犯罪人没满18岁并且判刑少于五年,这种情况下,法院......


·杭州土地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杭州土地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一、在开发商处领取的证件1、交付使用证明原件(盖章的)2、两张分户图3、购房发票(之前已开发票就不需要领)。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