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
  
  (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 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1、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 元。
  
  2、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元人民币/每年,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 年满十八周岁。
  
  3、第三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元人民币/每月,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 年满十八周岁。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 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 对子女 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五)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 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 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 的抚养权。
  
  (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在结婚期间生育了孩子的,离婚后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孩子抚养权的,要落实到书面协议上。这样的协议要明确孩子抚养权归谁,另一方承担抚养费的数额,探视的时间地点次数等。经过双方签字,协议就具备了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的人在买房的时候只是注意了房价,而对其他的方面没有过多的考
      有的人在买房的时候只是注意了房价,而对其他的方面没有过多的考虑,而实际取得了房子之后,才发现购买的房子存在较多的问题,甚至还影响到了自己的正......


·设计的商标已经在商标国际分类表中还可以注册吗?
      设计的商标已经在商标国际分类表中还可以注册吗?设计的商标已经在商标国际分类表中是不可以注册的,商标抢注应对的措施有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一、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认定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


·决定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有哪些
      决定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有哪些呢?公司发行债券是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这种融资方式的成本较低,相对股票而言,要求相对宽松。对于投资者而言,公......


·什么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


·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条件有哪些
      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条件有哪些《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即除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


·高院发回重审要多久出判决书?
      高院发回重审要多久出判决书?发还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三个月结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


·监护人遗弃法律法规是什么?
      监护人遗弃法律法规是什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


·当事人盗刷银行会赔钱吗
      当事人盗刷银行会赔钱吗1、在办银行卡的时候就开通短信提醒功能在办理银行卡的识货,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般都会询问办卡人是否要开通短信提醒功能,很多人......


·法院判决罚金去哪里交?
      法院判决罚金去哪里交?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以什么为准?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以什么为准?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证明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